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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女子整容不成反毁容 美容机构遭起诉

2017-12-27 10:3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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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摘要爱美之心,人皆有之,虽说吴女士已经四十出头,可面对变美的机会还是不愿意轻易放过的。但吴女士并不幸运,虽然为她做美容手术的是郑州市某医疗美容门诊部的负责人,可经过两次手术的吴女士的容颜却大不如前,就连出门也要带着深色眼镜。

某女子整容不成反毁容 美容机构遭起诉

某女子整容不成反毁容 美容机构遭起诉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虽说吴女士已经四十出头,可面对变美的机会还是不愿意轻易放过的。但吴女士并不幸运,虽然为她做美容手术的是郑州市某医疗美容门诊部的负责人,可经过两次手术的吴女士的容颜却大不如前,就连出门也要带着深色眼镜。无奈之下,吴女士将该家医疗门诊部的负责人刘敏(化名)起诉到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要求刘敏赔偿自己手术费、医疗费、后续治疗手术费和精神损害赔偿金等共计近8万元。9月8日,金水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庭审时,吴女士诉称,2005年8月,她到刘敏所经营的郑州某医疗美容门诊部咨询有关手术的事宜,负责接待的医生向她介绍了许多整形美容手术的好处,并保证术后能使她更加美丽。于是,吴女士在该门诊部由负责人刘敏为她做了眼部整形包括做双眼皮、去除眼袋手术和面部提升手术三项。手术一年后,吴女士发现自己的眼部一直红肿,而下眼睫毛也因为手术的原因没有了,上眼睫毛也只剩不规则的几根。在经过多次的上门协商后,2008年10月,该门诊部的另外一名医生又为吴女士的双眼皮做了修复手术,可是修复后的效果与第一次手术后的效果并没有什么区别,吴女士仍需带着深色眼镜出门。2009年10月,吴女士再次来到该门诊部,刘敏在检查了吴女士的眼睛情况后承认第一次的手术和修复手术均失败,遂答应给吴女士再次进行修复。不过吴女士说,自己在经过两次手术后已经对该门诊部的医生丧失了信心,而且通过咨询其他相关专家,吴女士知道自己的眼睛已经受到了严重损坏,即使再次修复也要花费巨额的费用,同时要承担巨大的手术风险。

同时,让吴女士更加气愤不平的是,她通过调查得知刘敏所经营的该门诊部是在无任何医疗资质的情况下为自己实施手术的,而且实施手术的刘敏和另外一个医生都没有相应的行医资格。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吴女士依法将刘敏起诉到法院。

面对吴女士的起诉,刘敏在庭审时辩称,她所经营的郑州某医疗美容门诊部是经过郑州市卫生局于2004年批准设立的从事医疗美容的机构,她和另外一名为吴女士做手术的医生均有医师执业证书。同时,刘敏称在为吴女士做手术之前,已经明确告知美容手术可能会出现不理想的并发症,如形态不佳等,在刘敏出具的由吴女士签名同意的《手术知情同意书》一栏中也写着“如果出现效果不理想、双侧不对称等并发症情况,本院将积极负责调整护理治疗,但手术费、医疗费一律不退”等字样。也正因为如此,三年后该门诊部又为出现形态不佳状况的吴女士免费做了重睑术后修复。为此,刘敏认为她为吴女士所做的手术完全符合医疗卫生诊疗规范,不存在手术失败的问题,更不存在给吴女士眼睛造成严重损坏的情况。

“都是爱美害了我,原本想做个双眼皮变得漂亮一点,现在却要整天带着黑色的眼镜出门,生怕别人看见指指点点,生活和工作也因此被弄得一团糟。”休庭后的吴女士说起手术后这几年的生活,连连叹气。据悉,法院将择日依法对此案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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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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