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36岁的艾梅(化名)觉得自己这一年来倒霉透了,在美容院做了一次美眼手术,医生竟然将针尖留在了体内。更让她生气的是,美容院骗她已经取出来了。
女子美眼手术后针尖还在?
36岁的艾梅(化名)觉得自己这一年来倒霉透了,在美容院做了一次美眼手术,医生竟然将针尖留在了体内。更让她生气的是,美容院骗她已经取出来了。为了取出这根小针,艾梅四处奔波。在CT确诊的情况下,美容院在一次取出手术失败后,仍然不承认针尖还在体内的事实。无奈之下,她只得诉诸法庭。前不久,艾梅终于拿到了胜诉的判决。此时,针尖已经在她的体内待了一年,取出后是否会留下伤疤不得而知。
一次手术遗留针尖
去年11月,在商厦做营业员的艾梅感觉自己眼角处有些封闭,影响美观,于是到徐汇区某民办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去做内眦赘皮矫正手术,也就是民间俗称的开眼角,做完后会使眼睛变得更大,更漂亮。
门诊部一名姓余的医生负责手术,做右眼时花了大约20分钟,艾梅感觉很痛。再做左眼时,大概只花了3分钟左右。手术后,艾梅感觉眼睛不好看,没有达到原先医生允诺的效果。
在艾梅的一再坚持下,余医生同意和她一起到上海第九人民医院拍片检查并拆线。
后来余医生和另一名乔医生陪同她到九院整形科。这时,余医生才对整形医师讲,怀疑做右眼时针尖断在体内。艾梅这才明白,当时做右眼时,花了那么长时间原来是医生在找针尖。
经颌面部CT检查,显示艾梅右侧鼻翼见点状高密度影,确实发现了针尖断在体内。艾梅要求在九院手术取出,九院医师讲,手术后会留有一点疤痕。这时余医生再三保证由美容院请专家负责取出,不会留有任何疤痕。
艾梅考虑到容貌因素,于是同意到美容院做手术取出针尖。
二次手术仍不成功
去年12月1日,艾梅再次来到美容院,由该院聘请的专家负责取出针尖。手术大约做了一个多小时,手术结束后,艾梅坚持要求看针尖。医生开始搪塞艾梅,说针尖已经取出来,不知掉到何处了。艾梅不相信,她要看到针尖确认已经被取出。
该院的乔医生陪同艾梅到九院拍片检查。经颌面部
CT检查,仍然显示其右鼻背软组织内见点状高密度影。这明显意味着针尖仍未取出,但是美容院方面这次拒绝承认这一事实,他们坚决认为针尖已经取出了。
一周后,艾梅又到上海复旦大学附属眼耳鼻喉科医院和市第一人民医院及瑞金医院检查,均显示针尖未取出,而美容院显然也不愿意再继续找针尖了。艾梅多次找美容院要求取出,美容院不予理睬,总是借故拖延,说已经取出,不再处理。
无奈之下,今年1月艾梅向法院递交了诉状,要求赔偿精神赔偿金、医疗费、误工费等1.6万余元。
法院支持精神赔偿
该美容公司向法院递交了答辩状,但没有到庭。该公司称,艾梅在该美容院手术是成功的,效果明显。手术后未发现疤痕,且医院已经退还了艾梅的手术费,并支付了前期检查费。关于艾梅内眦角金属遗留物,各家医院检查结论不明确,所以不同意艾梅的诉请。
审理中,法院委托上海市徐汇区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为:艾梅与被告公司医疗争议构成四级医疗事故,医方承担完全责任。对艾梅的医疗护理建议为:门诊随访,3-6个月后视情异物切除。
徐汇区医学会同时提出分析意见:术前无告知,术后记录不全,术后效果不佳;发生断针事件后,处理不积极,请外院专家取异物无记录,无术前告知,上述行为违反诊疗常规;CT和X片显示右眶内侧皮下有明显异物存在。
近日,法院根据审理事实作出一审判决,由该美容门诊公司承担艾梅的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等以及精神赔偿费5000元。至于艾梅需后续治疗,可待实际发生后再行主张。
记者近日致电该美容公司,对方表示关于这件事按照法院的裁决处理,不愿再多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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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