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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所医务人员以身试药性

2017-12-07 12:3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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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摘要周至县竹峪乡兰梅塬卫生所在给患者使用“丹参”注射液后,患者接连出现不良反应,最后导致一患者死亡。为了弄清是不是药物质量的问题,卫生所医务人员决定亲自注射“丹参”。


卫生所医务人员以身试药性

事发后,哑柏药店第一门市部收回部分丹参注射液

周至县竹峪乡兰梅塬卫生所在给患者使用“丹参”注射液后,患者接连出现不良反应,最后导致一患者死亡。为了弄清是不是药物质量的问题,卫生所医务人员决定亲自注射“丹参”。而作为厂家的陕西金某麟药业有限公司,在半年时间过去后一直没有给死者家属和卫生所一个答复。

患者注射完“丹参”后死亡

周至县竹峪乡兰梅塬卫生所负责人王某某在乡间行医40余年,今年发生的一件事令他蒙受羞辱。该卫生所医务人员、王某某的儿媳妇田某说,今年5月21日,卫生所从西安市中药集团周至分公司哑柏药店第一门市部购进一批丹参注射液,生产厂家是陕西金某麟药业有限公司。5月24日,本村6组村民徐某某来看冠心病,王某某给患者挂吊液,吊液里加入两支丹参。患者在注射后全身发冷、心慌气短。后经过处理,患者症状缓解。5月27日约9时,54岁的患者于某某因为冠心病来求诊,在注射了加入丹参的吊液后,下午1时许,于某某全身发冷,“心律不齐、心动过缓”,经过处理后症状缓解。当天上午10时许,53岁的患者王某某也注射了加注丹参的吊液,下午3时左右,她感觉发冷、心慌气短。经过处理后,王某某和周至县医院120急救站联系,当120赶来对患者进行抢救后,王某某不幸死亡。

王某某家人在遭遇如此噩运后,认为是王某某使他们失去了亲人。“王某某家人打砸卫生所,卫生所的工作人员都没办法上班。”田某说,公公行医40余年,还没有遇到如此情况。

最后,经过交涉,卫生所一次性给予死者家中补偿42000元钱。6月2日,村里人在给王某某修墓回来后,机动三轮车发生车祸,车上10人全部受伤,一位最重的伤者不得不截肢,落下了终身残疾。王某某家属因为给众伤者承担巨额医药费,负债累累。

为弄清真相 以身试药

在此期间,患者于某某到卫生所注射丹参时,再次出现不良反应。已是惊弓之鸟的王某某在对病人经过处理后,将患者送往县医院。王某某意识到可能是丹参惹的祸,卫生所立即和哑柏药店第一门市部姚建生联系,从姚建生处得到消息,竹峪乡西沟村一家卫生所在给患者使用丹参后,患者也出现了不良反应。

这批丹参注射液是否存在质量问题呢?6月5日下午,田某决定以身试药,家人坚决反对。于是田某偷偷配了一瓶含有丹参的吊液,拿到二楼卧室去注射。20余分钟后,她全身发冷。“建科,建科,赶紧上来!”田某喊着丈夫的名字。田某丈夫上来一把拔掉妻子手背上的吊针,夫妻二人抱头痛哭。

王家人认为这批药品有问题,接下来,通过姚建生联系供货商和生产厂家,但一直没有给兰梅塬卫生所一个答复。

厂家答应协商此事

9日上午,记者来到陕西兴庆医药有限公司采访,公司负责人姜某说,这批药品是他们提供的,事发后他们多次和陕西金某麟药业有限公司交涉此事,但一直没有结果。他们也听说过患者在使用这批药品后出现过不良反应,将这批货在收回后退还给了厂家。

9日中午,记者电话联系到了陕西金某麟药业有限公司负责销售的朱某某,朱在电话中说,丹参注射液是有质检报告的,属于合格产品。但他同时称药品在使用过程中会出现一些不良反应。

我国药品法第五十四条规定,药品包装必须按照规定印有或者贴有标签并附有说明书。标签或者说明书上必须注明药品的通用名称、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而记者注意到,这批丹参注射液的使用说明书上没有“不良反应”的提示。朱某某说,至于为何没有写他不知道。

昨日,金某麟厂家营销总监李先生表示:“像丹参这种中成药,在使用中多少都有些不良反应。据营销人员到周至调查,确有患者在使用后产生不良反应。在与患者及其家属的交涉中,一些问题容易解决,但后来又出现车祸,导致问题比较棘手。本周三,我们会再派人去和他们协商解决的。”

在整个采访过程中,记者询问过兰梅塬卫生所和两个供货商,为何没有给药监部门汇报,他们的答复如出一辙:能“私了”尽量“私了”,都是熟人。在记者的提示下,兰梅塬卫生所向周至县药监部门汇报了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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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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