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一直是我们关注的焦点,但一直得不到解决。总是时不时的出现这个有毒那个有害的情况。佰佰安全网急切呼吁大家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尽量不要在路边摊买吃的,要到正规的超市去买。
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法院一审以生产、销售有毒食品罪,分别判处两人有期徒刑七个月。甲醛是对人体具有严重危害的化学原料,食用甲醛后会对人体健康产生严重影响。然而,一些不良商家为保鲜竟在加工好的螺蛳肉中加入甲醛,浸泡后到市场上售卖。7月25日,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法院以生产、销售有毒食品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刘向东、杨世秋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
2012年起,桂林市的个体户刘向东与其妻子杨世秋在该市秀峰区官桥村委会罗汉山西村租用房屋加工螺蛳肉,由刘向东负责在桂林市西门菜市进行销售。2013年8月,刘向东听别人说加工好的螺蛳肉加入甲醛能延缓腐坏,遂购买甲醛,二人在加工螺蛳肉的流程中添加了甲醛。今年1月7日下午,桂林市秀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执行检查时对刘向东、杨世秋在出租屋内加工的螺蛳肉进行取样检查。经检验,所取样的螺蛳肉中均含甲醛成分。当日已加工的螺蛳肉行政机关没有查封或扣押,均已被二人销售。
事发后,刘向东、杨世秋两人被警方刑事拘留。法院审理后认为,刘向东、杨世秋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的非食品原料,其行为触犯刑律,构成生产、销售有毒食品罪。刘向东购买有毒的非食品原料用于加工食品的保鲜,作为其妻子的杨世秋在加工中掺入,二人在共同实施的犯罪中作用基本相当。
明明知道有毒,却还在销售,简直罪大恶极。文中的问题主要在于商贩昧着良心挣钱,大众缺乏安全意识,随意在小个体户店里购买。佰佰安全网建议:在买食品的时候,尽量注意下他的经营是否合法,如果有违法的现象,一定要立即向有关部门举报。为了您的身体健康,请以后购买食品尽量在正规超市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