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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食品监管局取消200多家无证豆芽作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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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4-09-22 15:33:51
  • 来源:佰佰安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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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成都市青白江区段某及其家人为增加产量、保持豆芽鲜嫩光亮,故意在生产中掺入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含有4-氯苯氧乙酸钠、6-苄基腺嘌呤的“A、B粉”、“无根豆芽水”的化学成分。而成都市金堂县的吴某、周某在其所生产的豆芽及浸泡液,同样掺入了上述化学产品,并将这些豆芽销往了成都市部分菜市场。

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非常重视老百性的饮食安全问题,多次整治市区违法经营的食品企业作坊。特别是今年,整治力度最大。今年3月至8月,成都市开展的豆芽产品、豆腐制品市场准入专项整治工作效果明显,到8月底,已取缔无QS认证生产作坊232户,立案查处62起生产不合格豆芽案件。食药监局同时通报了两起生产“毒豆芽”的典型案例。

成都食品监管局取消200多家无证豆芽作坊

3月份开始专项整治以来,成都市食药监系统共出动检查人员10721(人)次,检查生产豆芽产品、豆腐制品小作坊(含现做现卖)590家,整改发证62户,关停并转296户,查处、取缔无QS认证生产户232户;立案查处案件62起,移交司法机关27件,已判刑2人。

在整治中,食药监部门查处了两个典型案例。成都市青白江区段某及其家人为增加产量、保持豆芽鲜嫩光亮,故意在生产中掺入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含有4-氯苯氧乙酸钠、6-苄基腺嘌呤的“A、B粉”、“无根豆芽水”的化学成分。而成都市金堂县的吴某、周某在其所生产的豆芽及浸泡液,同样掺入了上述化学产品,并将这些豆芽销往了成都市部分菜市场。

目前,检方已经以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批准逮捕了犯罪嫌疑人段某、彭某。而犯罪嫌疑人吴某已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两个月、处罚金5000元,周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两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5000元。

成都市食药监局提醒广大消费者,“毒豆芽”中含有禁止食用的化学成分,长期食用可能致癌。“毒豆芽”一般颜色异常鲜亮、外观比一般豆芽粗长、无根须或少根须、芽秆粗壮发水色泽灰白、闻着有“尿素”味道,对于有这些特征的豆芽,消费者在购买时要格外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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