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物 手机

男子举报贪污收14万后罢手 两年后涉敲诈判刑

2017-02-23 12:16:44 来源:京华时报
1804人阅读 0条评论
导语:

月22日报道,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克山县发展乡平安村村民赵德仁、周喜凤在多次举报副乡长兼村党支部书记周立友贪污后,收到周立友之弟、该村党支部书记周立国给予的14万元,随后停止举报。

2月22日报道,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克山县发展乡平安村村民赵德仁、周喜凤在多次举报副乡长兼村党支部书记周立友贪污后,收到周立友之弟、该村党支部书记周立国给予的14万元,随后停止举报。两年后,两人被克山县检察院以涉嫌敲诈勒索罪为由逮捕起诉,并被县法院分别判刑8年、4年。两人不服提起上诉,2017年2月3日,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罪名和刑期。

男子举报副乡长多年,收14万后罢手

赵德仁之子赵长友向记者表示,他们认为现任克山县曙光乡党委副书记周立友,原为发展乡副乡长,于2004年5月至2008年兼任平安村党支部书记,5年间贪污村集体财产130余万元。周立友卸任后,赵德仁从2009年起至2014年多次与其他村民联合举报周立友贪污。

记者在网上看到,举报周立友贪污平安村集体财产的帖子,早在2012年11月就已出现。

齐齐哈尔市中院二审判决书(简称判决书)认定,2014年3月,赵德仁、周喜凤上访状告原发展乡副乡长、该村前任党支部书记周立友贪污,并在天涯论坛网站发帖。当年4月15日至7月8日,克山县纪检委介入调查核实,在此期间,赵德仁、周喜凤仍多次到克山县、齐齐哈尔市上访,并向该村党支部书记(2012年至今在任)、周立友之弟周立国虚构十几个老头上访告状,并称如果想让这些人不继续告周立友,周立国就得给钱。周立国迫于上级机关维稳要求,于当年7月的一天,先后两次共给赵德仁14万元人民币,赵德仁拿到钱后分给周喜凤3万元。

判决书还认定,经克山县纪检委调查,平安村的收入支出账符合农经财务要求,周立友不存在贪污问题。

在判决书中周立国证实,2014年7月中旬,给完钱后其跟赵德仁说去县纪检委销案,赵德仁就去克山县纪检委销案了。周立国同时称,给赵德仁钱是为让其息访。

赵长友也证实,其父赵德仁当年收到周立国给的14万元后,向克山县纪检委表示暂时不举报周立友了,此后也未再举报。

两年后因敲诈勒索罪获刑

据赵长友讲述,2015年其父赵德仁在换届选举中当选为该村村主任,与周立友之弟周立国搭班子,其间工作中存在一些矛盾,周立国遂以此前收14万元“封口费”为由向公安机关举报赵德仁敲诈勒索。

判决书显示,2016年4月30日,克山县公安局在平安村将赵德仁、周喜凤抓获,随后于2016年5月11日以涉嫌敲诈勒索为由将二人逮捕。

2016年11月2日,克山县人民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赵德仁有期徒刑8年、处罚金15万元,周喜凤有期徒刑4年、处罚金8万元,并责令二人退赔周立国14万元。

两人不服提起上诉,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认为,赵德仁、周喜凤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向纪检部门揭发前任村干部为由,虚构十多位村民上访的事实,向被害人施加压力,勒索被害人钱款数额巨大,已构成敲诈勒索罪,且二人系共同犯罪,均为主犯。

2017年2月3日,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一审判决中两人的罪名、刑期和罚金,只是将一审判决中的责令退赔周立国14万元改为追缴二人违法所得,返还周立国。

对于法院的判决,赵德仁之子赵长友表示,他父亲并没有敲诈周立国,周立国给他父亲钱,是因为克山县纪检委介入调查周立友,周立友担心贪污事实败露,为了逃避法律的制裁,主动拿出14万元人民币,让五弟周立国交给赵德仁,说是5年的上访费用款。

赵长友质疑,周立友如果没有巨额的贪污,周立国怎么就愿意拿出14万元给他父亲?

周立国则向京华时报记者表示,不给赵德仁钱其就要去告状,给钱的目的在于使赵德仁息访。此外,周立国称,赵德仁收到14万元以后,仍然在告周立友。


责任编辑:胡玲玲

点赞数 推荐 0
收藏数 收藏 0

关键词

  • 男子
  • 举报
  • 敲诈
  • 判刑
  • 评论
  • 评论
以下网友言论不代表佰佰安全网观点 发表
为更好的为公众说明安全知识的重要性,本站引用了部分来源于网络的图片插图,无任何商业性目的。适用于《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六条“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向公众提供的作品中适当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之规定。如果权利人认为受到影响,请与我方联系,我方核实后立即删除。

今日关注

佰佰原创

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