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铝合金门窗生意的他, 3个月从堂叔处骗取了130多万元,大部分钱被挥霍。近日,阮某因犯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
今年24岁的阮某是衢州衢江区人,经营一家铝合金门窗店,外接一些小工程。赚钱不多,却出手阔绰,经常出入酒店、KTV,钱不够花就到父母朋友处借。2014年底,因要还债务,他就想到了在温州做生意的堂叔。阮某将自己刚接手的某集团的10万元工程进行“包装”,告诉堂叔这是该集团新厂房车间的下水管道工程,造价约295万元,利润可观,他可以和堂叔一起合作,两人共同投资,利润均分。堂叔问工程合同,他说因老板出差,书面合同过几天才能拿。
2014年12月30日,堂叔向阮某转账第一笔投资款30万元。之后的两个多月里,阮某分别以买材料、支付工资等为由陆陆续续从堂叔处骗取60.8万元。
2015年3月初,在堂叔的一再要求下,阮某和堂叔签署了工程合作协议。3月29日,他又以第二期工程开工为由,再次从堂叔处骗得40万元。就这样,阮某共从堂叔处骗取130.8万元。
阮某骗来的钱款除归还一部分债务外,大部分被其挥霍。
四个多月后,堂叔开始催问阮某工程的收款情况,他就借故拖延,几次之后他就只身跑去长沙躲债,把手机号码也换了。堂叔几次联系未果,觉得蹊跷,就去阮某所说的某集团了解工程情况,才得知被骗,于是报案。
2016年5月初,阮某在长沙被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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