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术业有专攻,宁波一名大学工科生却未将自己的所学专长用在正道上,而是财迷心窍地误入了歧途。他套取某高校热水卡数据后大量复制伪造热水卡,并在自己开设的淘宝店内进行出售,非法获利7万余元。近日,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了这起伪造有价票证案。
20岁的小杨(化名)是宁波某高校的在校大学生,学的是工科类专业,平时也喜欢钻研技术性难题,捣鼓一些小发明。2015年年初,他在逛论坛的时候发现网上有关于IC卡、门禁卡复制技术一类的攻略,并在网上购物平台看到有人在出售此类复制卡,小杨从中看到了“商机”。其后,他学习了相关的复制卡技术,很快便信心满满地开设了一家淘宝网店,并在淘宝店内发布了一条“可代为复制各类IC卡、门禁卡”的信息。
一段时间之后,小杨收到了一位淘宝客户寄过来的宁波一所高校的热水卡,面值100元。小杨套取了热水卡内数据,按照客户要求予以复制后,将卡寄给客户,同时在淘宝店内发布了“可复制热水卡”的信息。大约是因为该复制卡的使用效果良好、价格便宜,在该校学生中渐渐传开了,越来越多的学生来小杨的淘宝店购买热水复制卡,小杨将100元面值的校园热水复制卡以每张50元的价格进行公开出售,获利颇丰。
2015年12月,负责生产该热水卡的一家科技公司在进行年度销售数据分析过程中发现了一个很奇怪的现象:该高校的热水系统的热水使用量与前期基本持平,但是从该公司出售的热水卡的销量却明显减少了。针对这一问题,该公司的工作人员与学校后勤人员一起进行走访了,结果发现该校中有部分学生正在使用的是伪造的热水复制卡。科技公司负责人赶紧到派出所报了案。
民警查访后将目标锁定在了小杨身上,将其传唤到案。案发后,小杨承认了自己的违法行为,并对受害公司进行了经济赔偿,取得了被害单位的谅解。但小杨的行为已确确实实地触犯了法律。
小杨交代说:“其实后来我也上网查了相关法律,知道这样做是违法的,之后就停止销售这些复制卡了,但为时已晚,铸成大错。”
经查,小杨从2015年3月至11月大量复制校园热水卡并在淘宝网上公开出售,从中非法获利7万余元。2016年5月,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小杨犯伪造有价票证罪向鄞州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伪造有价票证,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伪造有价票证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十万元。
法官说法
鄞州法院承办该案的李法官解释道,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是指伪造或者倒卖伪造的车票、船票、邮票或者其他有价票证,数额较大的行为。侵犯的客体是有价票证的管理活动。根据我国刑法第227条的规定:“伪造或者倒卖伪造的车票、船票、邮票或者其他有价票证,数额较大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票证价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票证价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本案中,被告人小杨复制的校园热水卡亦属于有价票证,被告人伪造有价票证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伪造有价票证罪。被告人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案发后,被告人能积极赔偿被害单位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确有悔罪表现,可酌情从轻处罚并可适用缓刑,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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