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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遭丈夫凌辱暴打致流产 法院发人身保护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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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6-15 11:09:33
  • 来源:陕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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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近日,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首次发出了人身安全保护令。

妻子遭丈夫凌辱暴打致流产 法院发人身保护令

近日,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首次发出了人身安全保护令。今年3月1日,我国《反家庭暴力法》正式施行,其中明确规定当事人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6月6日,西安市莲湖区刘某向法院提出人身保护令的申请。刘某称,其丈夫良某多次对其进行家暴,在4月20日对其殴打、凌辱,致使其流产。6月4日其丈夫再次对其进行殴打,限制自由并恐吓威胁刘女士。刘某再次报警,其丈夫已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七日。

6月8日,莲湖法院依当事人申请,依法做出民事裁定,发出了第01号人身安全保护令。该保护令:禁止被申请人对其殴打、谩骂、恐吓等形式的家庭暴力,禁止 对其骚扰、跟踪、接触浏某及其近亲属。该保护令期限为六个月。人身安全保护令作出后,办案法官立即前往看守所向被申请人良某了解情况,向其送达民事裁定 书,并进行训诫、教育和情感疏导,被申请人表示将严格执行裁定内容,接受法院的教育,拘留期满后,其努力缓和夫妻关系,希望得到刘某的谅解。

佰佰安全网提醒,当遭遇家庭暴力时,要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而不是选择隐忍,适时维护自己的权利。


  • 关键词
  • 家庭暴力
  • 恐吓
  • 反家暴
  • 人身保护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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