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躲避超速抓拍,有些驾驶人驾驶车辆上高速前将号牌摘下,心存侥幸地认为这下可抓拍不着了,岂知在驶出收费站口前安装号牌时被电子监控抓个正着。5月24日,吉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支队长营大队视频监控室抓拍了一起救护车在高速公路上违法停车并安装号牌的行为。
当日9时28分许,长营大队监控中心的民警看到一辆未悬挂号牌的救护车停在京哈高速公路沈阳方向970公里加100米处,这时驾驶员从车上走了下来,他先看看周边的环境,之后从驾驶室里面翻出了一副牌照,先是将后面的牌照安装上,之后又走到车前,将前面的牌照也安装上。这时,一个吉林籍号牌展现在民警面前。民警通过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进行比对,认定这个车牌号为该车真实号牌。长营大队民警将该驾驶员在高速公路违法停车和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过程摄录下来。之后将该辆车的违法行为录入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相关规定“在高速公路上违法停车的”,处以200元罚款,驾驶证记6分;“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处以2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合并处罚400元,驾驶证记18分。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条规定: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专用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也就是说如果救护车确实是在执行特殊的救援任务时,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不受上述相关限制,如存在超速等违章行为,是应该免于处罚的。
高速交警提示:并不是这些车都能享受特权,只有能证明其确实在执行紧急任务时,才可不受超速等限制。如果此类车在执行紧急任务时存在超速等违法行为,司机可带相关证明手续,到交警部门申请撤销违法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