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卤鸡爪亚硝酸钠超标319倍致4岁男孩休克,兰州一店主被捕)
2016年5月7日,兰州市城关区食药监局接到市民王某电话举报,称其4岁儿子因食用城关区木塔巷某卤制品店的卤鸡爪而出现食物中毒症状并休克,正在医院救治,要求查处。该局在调查取证的同时,将举报线索通知城关区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该院派员提前介入案件后认为,犯罪嫌疑人党某的行为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并建议该局移送城关公安分局查处后继续跟踪该案进展情况。
经调查核实,2016年以来,犯罪嫌疑人党某在生产、加工、销售卤制品时,为了卤制品的“味道、卖相”,添加过量亚硝酸钠。经城关区疾控中心检测,党某所销售的卤鸡爪检出亚硝酸钠成分达9574.20mg/kg(国家标准2016年5月18日,兰州市城关区检察院对党某以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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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硝酸钠(NaNO₂),是亚硝酸根离子与钠离子化和生成的无机盐。亚硝酸钠易潮解,易溶于水和液氨,其水溶液呈碱性,其pH约为9,微溶于乙醇、甲醇、乙醚等有机溶剂。亚硝酸钠有咸味,又是被用来制造假食盐。亚硝酸钠暴露于空气中会与氧气反应生成硝酸钠。若加热到320℃以上则分解,生成氧气、氧化氮和氧化钠。接触有机物易燃烧爆炸。由于其具有咸味且价钱便宜,常在非法食品制作时用作食盐的不合理替代品,因为亚硝酸钠有毒,含有工业盐的食品对人体危害很大,有致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