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物 手机
佰佰安全网 > 佰佰资讯 > 安全要闻 > 公共安全 > 公共场所 > 正文

建筑公司老板遭绑架勒索 信阳警方65小时破案


  • 要闻
  • 2016-04-25 17:06:31
  • 来源:贵阳网
  • 要闻
  • 分享
  • 要闻
  • 0
  • 要闻
  • 2573
  • 要闻
  • 收录
导语:绑架勒索,得手后撕票,致一名公司老总死亡。25日清晨,信阳警方通报,通过65小时奋战,此案3名犯罪嫌疑人已经落网。

绑架勒索,得手后撕票,致一名公司老总死亡。25日清晨,信阳警方通报,通过65小时奋战,此案3名犯罪嫌疑人已经落网。

25日凌晨零时45分,信阳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发布了此案的情况通报,题目为《信阳市公安局65个小时成功侦破一起绑架案》。

该通报称,2016年4月21日20时许,信阳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河南某建筑公司信阳第二分公司总经理张某某于4月19日17时许失联。市公安局立即组织警力开展侦查工作。通过缜密侦查,迅速锁定3名犯罪嫌疑人。经过65个小时的侦查、顺线追踪,于4月24日13时许在福建省福州市将3名犯罪嫌疑人全部抓获,绝大部分赃款被追缴。经初步查明,3名嫌疑人(严某某,男,25岁,信阳市浉河区吴家店镇杨岗村人;马某某,男,26岁,信阳市平桥区平昌关镇朱庄村人;刘某,男,28岁,信阳市浉河区吴家店镇杨岗村人)于4月19日23时许将张某某绑架并勒索钱财,4月20日晚待钱到手后将其杀害,随后潜逃。

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侦查中。

相关法律常识

绑架罪是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一种非常严重的犯罪。

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绑架罪具体包括以下行为:

1、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也称为掳人勒赎或者“绑票”,即以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强行掳走他人,以此向被害人亲友索取钱物的行为。

2、绑架他人作人质的,即出于其他目的,劫持他人作为人质的行为。这里所说的“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是指由于在绑架过程中对被绑架人使用暴力、捆绑过紧或者进行虐待等原因致使被绑架人死亡,以及被绑架人在绑架过程中自杀身亡的。“杀害”,是指在掳走被绑架人后,由于勒索财物或者其他目的得不到实现或者其他原因,故意实施杀害行为,非法剥夺被绑架人生命的行为。绑架罪,是为追求非法利益为目的,不仅直接对公民人身权利和其他权利造成严重侵害,而且往往以杀害被绑架人或者以杀害被绑架人为威胁,社会影响极其恶劣,社会危险性极大,因此必须予以严惩。依照本款的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 关键词
  • 男子
  • 绑架勒索
  • 警方
为更好的为公众说明安全知识的重要性,本站引用了部分来源于网络的图片插图,无任何商业性目的。适用于《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六条“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向公众提供的作品中适当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之规定。如果权利人认为受到影响,请与我方联系,我方核实后立即删除。


相关阅读


  • 评论
  • 评论
0人跟帖
以下网友言论不代表佰佰安全网观点 发表

木槿

您还可以输入200

关闭

今日关注

编辑热推

有种猝死专找年轻人!了解这些能救命
第454期  有种猝死专找年轻人!了...

热门排行

佰佰安全网送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