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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一企业排污超标343倍 致贵阳饮用水源被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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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4-08 15:27:30
  • 来源:澎湃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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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水体发黑变臭,水草枯萎,大量鱼虾死亡……贵州省贵阳市下辖的清镇市红枫湖镇芦荻哨村5个组的村民近期陆续发现,家门口的水体被污染了。

(原标题:贵州安顺一工业园企业排污超标343倍,威胁贵阳饮用水源)

贵州一企业排污超标343倍 致贵阳饮用水源被威胁

鱼群在污染发生后大量死亡。芦荻哨村村民供图

贵州一企业排污超标343倍 致贵阳饮用水源被威胁

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的排污口。芦荻哨村村民供图

水体发黑变臭,水草枯萎,大量鱼虾死亡……贵州省贵阳市下辖的清镇市红枫湖镇芦荻哨村5个组的村民近期陆续发现,家门口的水体被污染了。

芦荻哨村紧邻贵阳市红枫湖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村里的水体与红枫湖水库直接相通,发黑发臭的水体距离水源保护“红线区”仅仅数百米。

水体污染从哪里来?有哪些污染物?对水源保护区有什么威胁?4月5日,记者赴当地展开调查。

春节后污染情况逐渐加重

“鱼虾死了可能有上千斤!”芦荻哨村村民龙玉成说,污染严重的时候,从水里散发出来的气味让人难以忍受。

芦荻哨村村主任助理李兴伟注意到,污染在今年春节假期后陆续出现,最早接到污染报告的时间是2月17日,农历正月初十。那天,有村民告诉李兴伟,村里的水源点附近出现大量死鱼。

“我的第一反应是可能有人贪图利益用药毒鱼。”李兴伟立马赶到现场,一股刺鼻的气味扑面而来,“有点像医院里的那种味道。”

他发现,整个水体变成了深褐色,靠近岸边的水面上还漂浮着油污和泡沫。“水出问题了,肯定是污染!”李兴伟,立马给镇政府和清镇市环境监察局汇报了情况。

红枫湖镇副镇长马安林接到消息后,第一时间赶到现场,仔细看了水里的情况,他的第一反应是“这是大事”。污水一旦流进水源地,贵阳全市人民的饮水安全将受到威胁。

芦荻哨村离红枫湖水库较近,为保护水源,村里成规模的养殖业被叫停,一些小企业也陆续关闭,依湖景开发农家乐更是被明令禁止,村民们更加依赖土地产生的经济价值。

按照惯例,清明节前后是最繁忙的春耕季节。4月5日,记者在村里并没有看到春耕的迹象,一些田地已经干涸,水质出了问题,村里河道两边的稻田和葡萄园不敢用这里的水灌溉了。

“用这样的水种出来的东西你敢吃吗?”村民李毓林反问道。这个有着快20年种植葡萄经验的老农,深知水对农作物的影响。现在,李毓林每天都要骑着摩托车,到几公里外的村子拉水给自家葡萄园打药,每天要跑上五六趟。

污染与上游工业园区排污有直接关系

村民们怀疑,污染与上游的安顺市夏云工业园区排污有关。

地图显示,芦荻哨村到夏云工业园区的直线距离为3.8公里。由于当地属于喀斯特地貌,地下溶洞多且相互连通,而溶洞则是地下水的主要通道。一旦工业污水非法外排,渗入地下就肯定汇入饮用水源。

清镇市生态环境监察局副局长唐松对记者表示,接到红枫湖镇反映芦荻哨村水体出现异常的报告后,立即安排环境监察执法人员和环境监测人员赶到现场进行调查,对芦荻哨村周边不同方位的水体进行了多次水样采集,并送化验室分析。

多次化验结果显示,芦荻哨村上游的安顺市夏云工业园区内企业排放的污水超过国家排放标准,其中一家名为三力制药的企业排污管道中的污水超标严重。

在一份清镇市环保监测站3月30日出具的检测报告中,记者看到,检测人员在3月29日对芦荻哨村附近的3处水体和上游安顺市夏云工业区周边的3处水体分别进行了取样、化验。

结果显示,夏云工业园河流氨氮含量、高锰酸盐指数均超标。

根据多次检测结果,清镇市给了村民最终的调查结论:水质异常与上游夏云工业园区内企业排污有直接关系。

3月31日,清镇市人民政府正式向安顺市平坝区人民政府发函,这份标明为清府函[2016]18号的函件写明,芦荻哨村的水质异常与位于平坝区的夏云工业园内企业排污相关,请平坝区加强对工业区排污企业的日常监管,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确保周边环境安全。

在此之前,红枫湖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的管理部门——贵阳市“两湖一库”管理局也对污染情况进行了调查。在该局3月24日给清镇市的一份函件中,记者看到,该局的对芦荻哨村的水体和夏云工业园区的排污情况分别进行了监测。结果显示:芦荻哨村水体中污染物挥发酚的含量为0.008mg/L,超标约0.6倍,而夏云工业园区中的三力制药厂排污口水体淤积有黑水,散发恶臭,污染物挥发酚含量高达1.72mg/L,超过标准约343倍。

“两湖一库”管理局的函件中还写明,该局执法人员3月22日、23日连续两天到夏云工业园区三力制药厂进行调查,均发现存在污水直排的情况。

为了效益,谁管环境

2015年7月,安顺市对外发布消息称,位于平坝区的夏云工业园区共有120家企业入驻,2015年上半年工业总产值达74亿元。

4月5日,记者在夏云工业园区看到,园区内的污水处理厂还没有投入生产,一位负责排污管网施工的工人表示,施工期最少还需要一个月。

记者随后跟随清镇市环保局执法人员一起进入三力制药厂内。在公司的排污口,记者并没有看到污水正在排放,尽管排污管道进行了加长,但从管口下方残留的水渍来看,这里曾经有污水流出。

在该公司的污水处理池中,大量棕褐色的废水不断翻滚,涌起泡沫,有工人在进行排污管道的铺设。在公司的备用的污水池里,污水已经达到了池子的2/3高处。

一位名叫谢镇的副总介绍说,按照企业和工业园区签订的招商引资协议,工业园区要为企业提供污水排放的管网,但工业园区的污水管道不完善,污水处理厂至今没有投入生产。

谢镇同时表示,三力制药4月1日之后就再也没有直接向外排过污水,之前排污是因为园区允许三力制药进行试生产。

唐松说,按照法律要求,企业产生的废水必须经过自己的排污设备处理达标之后,才能排放到园区的污水处理中心。即使经过污水处理中心处理后,排放时也须经过严格的检测,才能通过排污管道排放出去。

“你们现在生产的污水打算怎么处理?”唐松问到。

“我们有限度地生产,把我们产生的污水打回来,尽量不外排,同时希望园区污水处理厂尽快能投入使用。”谢镇回答说。

在这次与三力制药面对面之前4天,清镇市政府接到了安顺市平坝区政府的复函。复函中写道:平坝区已经责成相关部门迅速采取相应措施,加强对企业污水排放的环境监管,严格环境执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尽最快速度和最大努力帮助芦荻哨村村民解决好用水问题。恳请清镇市大力支持平坝区与贵阳市“两湖一库”管理局,共同做好村民的思想工作,稳控网络舆情,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彻底解决红枫湖镇芦荻哨村村民用水事宜。

佰佰安全网新闻加点料:

对饮用水地表水源各级保护区及准保护区具体规定:

一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禁止向水域排放污水,已设置的排污口必须拆除;不得设置与供水需要无关的码头,禁止停靠船舶;禁止堆置和存放工业废渣、城市垃圾、粪便和其他废弃物;禁止设置油库;禁止从事种植、放养畜禽和网箱养殖活动;禁止可能污染水源的旅游活动和其他活动。

二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原有排污口依法拆除或者关闭;禁止设立装卸垃圾、粪便、油类和有毒物品的码头。准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改建建设项目,不得增加排污量。

饮用水地下水源保护:

对于饮用水地下水源各级保护区及准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要求,禁止利用渗坑、渗井、裂隙、溶洞等排放污水和其他有害废弃物;禁止利用透水层孔隙、裂隙、溶洞及废弃矿坑储存石油、天然气、放射性物质、有毒有害化工原料、农药等;实行人工回灌地下水时不得污染当地地下水源。具体规定:

一级保护区内:禁止建设与取水设施无关的建筑物;禁止从事农牧业活动;禁止倾倒、堆放工业废渣及城市垃圾、粪便和其它有害废弃物;禁止输送污水的渠道、管道及输油管道通过本区;禁止建设油库;禁止建立墓地。

二级保护区内:潜水含水层地下水水源地,禁止建设化工、电镀、皮革、造纸、制浆、冶炼、放射性、印染、染料、炼焦、炼油及其他有严重污染的企业,已建成的要限期治理,转产或搬迁;禁止设置城市垃圾、粪便和易溶、有毒有害废弃物堆放场和转运站,已有的上述场站要限期搬迁;禁止利用未经净化的污水灌溉农田,已有的污灌农田要限期改用清水灌溉;化工原料、矿物油类及有毒有害矿产品的堆放场所必须有防雨、防渗措施。承压含水层地下水水源地,禁止承压水和潜水的混合开采,作好潜水的止水措施。

准保护区内:禁止建设城市垃圾、粪便和易溶、有毒有害废弃物的堆放场站,因特殊需要设立转运站的,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并采取防渗漏措施;当补给源为地表水体时,该地表水体水质不应低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不得使用不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的污水进行灌溉,合理使用化肥;保护水源林,禁止毁林开荒,禁止非更新砍伐水源林。

法律法规

违反规定承担何种责任?

我国《水污染防治法》和《水法》规定,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拆除,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拆除的,强制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责令停产整顿。此外,违反规定设置排污口或者私设暗管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拆除的,强制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私设暗管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提请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令停产整顿。

《水污染防治法》还规定,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等,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拆除或者关闭。

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或者组织进行旅游、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活动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个人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游泳、垂钓或者从事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500元以下的罚款。




  • 关键词
  • 饮用水
  • 污染
  • 污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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