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校教练醉驾发生两车碰撞后撒泼耍横,不仅冲撞民警还撕扯警衔。记者17日获悉,宝山交警部门依法严处了这起案件。
当天9时40分许,宝山交警一中队民警在接处沪太场中路一起两车碰撞110警情中,发现事故一方当事人浑身酒气,面对民警询问,语无伦次,并对民警多次推搡冲撞。经增援民警合力用约束带将其控制后,送至大场医院静脉抽血鉴定,其每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高达116毫克,属于醉酒驾驶。
记者了解到,当事人顾某是上海巴士电车汽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教练驾驶车辆为宝山巴士驾校教练车。询问期间,顾某对醉酒事实依旧含糊其辞,狡辩称其前一晚在晚饭期间仅喝了两瓶啤酒,才导致当天出现了醉酒状态。
但在确凿的证据面前,顾某终究无法逃避法律惩罚。目前,顾某已移送大场派出所作进一步处理。根据最新法律规定,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将被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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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驾车的危害
驾驶员在没有饮酒的情况下行车,发现前方有危险情况,从视觉感知到踩制动器的动作中间的反应时间为0.75秒,饮酒后尚能驾车的情况下,反应时间要减慢2~3倍,同速行驶下的制动距离也要相应延长,这大大增加了出事的可能性。
资料表明,人在微醉状态下开车,其发生事故的可能性为没有饮酒情况下开车的16倍。所以,饮酒驾车,特别是醉酒后驾车,对道路交通安全的危害是十分严重的。
酒精在人体血液内达到一定浓度时,人的反应能力及控制能力就会下降,尤其是处理紧急情况的能力下降。驾驶员血液中酒精含量越高,发生撞车意外的机会越高。受到酒精影响的驾驶员大脑反应迟缓,往往判断失误,通常会有如下特征:对信号灯反应慢;逆向行驶;摇摆不定、突然转向、飘忽不定或在道路中线驾驶;乱踩制动;转弯幅度大;蛇形;没有原因就停车;开车速度极慢;突然转弯或违法转弯;天黑时不开前灯。
在驾驶机动车时不能控制车速,有时甚至不能正确辨清道路上的行人、车辆,特别是在夜间,迎面驶来的车辆的灯光直射会令人眩目,而酒后驾车人视线模糊,一不小心就会发生刮擦、碰撞、追尾,甚至发生驶出路面、转弯翻车等恶性交通事故。
现在的酒驾惩罚有多少严格,想必大家应该知道,有时候出去也要注意如何避免酒后驾车,害人害己的事情,应该小心提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