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3日16时30分,云南省昭通市鲁甸县发生6.5级地震,震源深度12千米。截至8月8日15时,地震造成108.84万人受灾,617人死亡,112人失踪,3143人受伤,22.97万人紧急转移安置,2.58万户8.09万间房屋倒塌,4.06万户12.91万间严重损坏,15.12万户46.61万间一般损坏。直接经济损失超过63亿元。
“震级不高,损失很大”,是这次地震灾害的显著特点。“杀人的不是地震,而是建筑”。鲁甸地震再次印证了这个结论。
震后调查发现,鲁甸县农村80%以上房屋是没有抗震措施的砖木结构、夯土结构和垒石结构,抗震性能极差。遭遇强烈地震后,很多房屋结构散架,墙体垮塌,损毁严重,有的村庄甚至看不见超过1米的建筑,绝大多数遇难者是由于房屋倒塌被压埋致死。
“鲁甸式地震灾难”警示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作,尽快改变农村民居普遍不设防状态,全面提升农村民居抗御地震能力,坚决防止类似灾难重演。
一是加强农村民居抗震设防管理。把抗震防灾作为村镇建设规划的重要内容,统一规划,科学选址,使农民建房避开地震带、断裂带、抗震不良地段和滑坡、泥石流、塌陷、洪水等自然灾害易发地段。对农村新建住房,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抗震设防要求,切实把好抗震设计、抗震施工和抗震验收关。对农村原有住房,要引导民众做好房屋抗震加固、改造工作,逐步实现“筋强骨健”。
二是研发农村民居实用抗震技术。有关部门要充分考虑不同地方民族文化差异,充分考虑不同地方建筑材料特点,充分考虑不同地方农民经济承受能力,研究编制适合不同地区、不同民族、不同需求的农村民居抗震图集,为农村民居选址建设提供技术支持。
三是组织农村防震抗震技术培训。有关部门要广泛组织,经常培训,大力推广普及农村民居抗震设防技术,尽快培养一批熟练掌握农村民居抗震防震操作技能的“能工巧匠”,为推进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做好服务。
四是深入推进农居地震安全示范工程。按照“试点先行,逐步推开”的原则,选择有条件的地方,建设一批安全、适用的农村抗震样板房,影响和带动农居地震安全工程全面实施,逐步让农民都住上安全放心的“抗震房”。
五是加强农村防震减灾教育。深入开展防震减灾科普知识进农村活动,倡导科学减灾理念,传播先进减灾文化,不断提高广大农民防震减灾意识,增强农民“主动避灾,有效防灾,科学减灾”的自觉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