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已经对室内空气污染有了一定的了解,但室内空气污染的标准是什么?我国室内空气污染有没有硬性规定?我们可不可以凭着这些标准来获得赔偿?
国外室内空气污染检测已经有了成熟的标准与执行规范,而我国才刚起步。我国目前室内空气检测标准主要有两个。一个是由卫生部、国家环保总局及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颁布的《GB/T18883-2002室内空气质量标准》实质上是一个健康人居环境的基本标准,一些正规的大机构目前也沿用这个标准,如利斯特、华测、普尼等。但这个标准目前对建筑开发商、装修商、家具商并没有强制约束力。
第二个是由建设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颁布的《民用建筑室内环境污染物控制规范》则是在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方面,对建筑商和装修商具有强制性的工程验收标准。它的检测条件比前者的检测条件宽松,尽管前者的污染物浓度限值略小于后者,但检测前关闭门窗的条件只有1小时,而后者是12小时。所以,从适用性与精确性来说,《GB/T18883-2002室内空气质量标准》更符合居住人的需求。
我们是有监测标准与规范,但前面已经说过,一是没有硬性规定要执行标准,二是检测标准相对宽松。
不少报道指出,精装房验收监测空白,开发商最多只保主体结构问题,装修污染却不闻不问。原因何在?就是前面所说的问题。开发商没有检测的义务,即使稍微有点责任有点良心,也只是按规定采用《民用建筑室内环境污染物控制规范》,但明显这个规定也只是个应付房主的幌子,如此宽松的标准,就相当于走一个过场而已,形同虚设。
如果我们要《GB/T18883-2002室内空气质量标准》的检测报告,那就需要另外找第三方检测,如前面所提到的执行《GB/T18883-2002室内空气质量标准》的机构,华测、利斯特、普尼等。这些都要业主自己另外付费,不包含在交房验房范围内。
没有检测就更不会有治理。但其实我们治理的需求是非常迫切的。而且,这些治理并不是柚子皮活性炭可以解决的。在验房过程中,化学成分超标情况普遍,80%以上都会有空气质量问题,我们很大可能就是这80%之一。这意味着什么?意味着住在这些房子里的80%的儿童可能会被诱发各种疾病,80%的新婚房主有可能导致不孕不育或者胚胎畸形,80%的青壮年住户可能会死于癌症,这些可怕的事情就在我们身边这样肆无忌惮的发生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