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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酒驾抗法辱骂交警扔执法记录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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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2-16 16:42:58
  • 来源:搜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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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2015年7月8日傍晚,两名交警在执勤时,发现一辆轿车涉嫌酒驾。在对其进行酒精含量检测时,驾驶员拒不配合并对执勤民警进行辱骂。事件具体详情,请您与佰佰安全网一同关注了解。

酒后驾驶本就是十分严重的违法行为,当一些饮酒驾驶的司机遇到民警检查时,更是拒不配合执法,甚至对民警进行辱骂抗法。

男子酒驾抗法辱骂交警扔执法记录仪

男子酒驾,不仅不配合交警检查,还抢了交警的执法记录仪扔到河中造成执法仪器毁坏,这一系列的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日前,江苏省洪泽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此案。

2015年78日傍晚,交警徐某和张某执勤时,发现一辆小轿车行车轨迹飘忽,左右摇摆,当即要求小轿车停车,并对车内情况进行检查。司机王某下车后面色潮红,说话谈吐不清,交警徐某怀疑王某酒后驾车,要对他进行酒精含量测试。

一听说要测酒精,原本还算比较配合交警工作的王某立刻不干了,不仅嘴里骂骂咧咧,还对交警推推搡搡,拉扯中,早有预谋的王某一把拽下交警张某肩头的执法记录仪,扔进路旁的河道中,酒精含量测试被迫中断。

在被带回派出所醒酒后,渐渐清醒的王某意识到自己方才壮举的荒谬,也意识到了这种行为的严重性,马上向两位交警道歉,并对自己的行为作出了深刻反省。事后,王某又因毁坏执法记录仪而赔偿了800多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王某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王某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可以从轻处罚。王某积极赔偿相关经济损失,可以酌情从轻处罚。综上,法院判处王某犯妨害公务罪,免予刑事处罚。

法官提醒:本案中王某虽免予刑事处罚,但已构成犯罪,将形成犯罪记录,可能会对其日后的工作、生活造成一定的影响,希望市民在日常生活中能安全驾驶,不酒驾不怒驾,提升个人素质、管好情绪,在遇到执法人员时自觉配合检查,避免给自身和他人造成不便。

佰佰说:酒后驾驶已经构成危险驾驶罪,一些知法犯法的驾驶员,在触犯该条法律时,还应该积极配合警方的惩处。使用暴力等手段进行抗法,不仅可能对他人人身安全构成威胁,还有可能因此受到更严厉的处罚。


  • 关键词
  • 酒后驾驶
  • 高速交警
  • 交警安全
  • 交警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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