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携带枪支过安检严重违反乘车安全规定。本安全网提醒,春运已开始,乘客需遵守相关规定,不要携带违禁物品上车。
1月30日北京铁警通报,1月23日邢台东站安检员发现一行李中有枪状物,经查为仿54式金属手枪一支和空弹夹一个,经鉴定为枪支,该枪以压缩气体为动力,具有杀伤力。携带者崔某被治安拘留,成为春运首拘禁带物品第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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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年男子携带一把火药枪进入车站,所幸被安检系统“拦截”。6月28日,柳州铁路运输法院当庭宣判,一审以非法携带枪支危及公共安全罪,判处被告人潘某有期徒刑1年。
潘某今年47岁,家住罗城仫佬族自治县龙岸镇,只有小学文化。今年4月16日中午1时许,潘某手持一张柳州至嘉兴的旅客列车车票,准备在柳州火车站进站上车。潘某在进站口的“三品”检测仪接受安全检查时,仪器发出警报,安检人员从他的右侧裤腰处查获自制火药枪一支,又从左侧裤子口袋内查获火药一筒、底火51颗。经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鉴定,潘某携带的自制火药枪是枪支。
安全常识:火车站安全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