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物 手机
佰佰安全网 > 佰佰资讯 > 安全要闻 > 交通安全 > 行人安全 > 正文

台湾行人等红灯如呼吸一样自然


  • 要闻
  • 2015-01-07 15:26:04
  • 来源:佰佰安全网
  • 要闻
  • 分享
  • 要闻
  • 0
  • 要闻
  • 1443
  • 要闻
  • 收录
导语:台湾“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不只约束行人,对车辆也有严格的规定。依据第四十四条,汽车驾驶人如果在斑马线上不让行人,处1200元新台币以上3600元新台币以下罚款,如果行人在斑马线上被车“拦住”,记下车牌举报,驾驶人就要破财了。

中国式过马路在大陆随处可见,而在台北,闯红灯会引起路人集体侧目。因为无论大街小巷,即使是一条5步就可跨过的窄路口,往来都无车,台北的行人也会停在斑马线的一端静静等待绿灯放行。台湾人说:“走斑马线,等红灯,这像呼吸一样自然。”

一个人或城市的文明习惯不会像呼吸一样自然达成,台湾早有对行人乱穿马路的处罚条例,依据台湾1968年制定、今年刚刚修订完成的“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七十八条,行人“不依标志、标线、号志之指示或警察指挥,不在划设之人行道通行,或无正当理由,在未划设人行道之道路不靠边通行”都罚款300元新台币。

有了规定,还要令行禁止才能达到效果。早些年台湾多起因行人违规而“撞了白撞”的事件给民众强烈的震动。台湾也是人情社会,有“行人最大”的传统意识,如被撞伤便理所当然以为自己是受害者。

如几年前在台中市,一辆摩托车撞上陈女士,造成她骨折、门牙断裂、胸部挫伤,摩托车驾驶者被控过失伤害,一审判拘留40天、赔偿5万元新台币。结果,二审认定行人未依规定穿越马路,是肇事主因,改判驾驶者无罪。

基隆一位83岁的老太太过马路被摩托车撞断腿,住院花了10万元新台币,向驾驶者索赔15万元。办案人员调阅道路监视器发现,老太太为图方便,没走近在咫尺的斑马线而穿越马路,于是判决老太太是事故主要负责人。摩托车没过错,驾驶人不但不需赔偿老太太,还可以反向老太太提出民事侵权损害赔偿,向老太太要医药费。

台湾“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不只约束行人,对车辆也有严格的规定。依据第四十四条,汽车驾驶人如果在斑马线上不让行人,处1200元新台币以上3600元新台币以下罚款,如果行人在斑马线上被车“拦住”,记下车牌举报,驾驶人就要破财了。

对行人来说,只要你在绿灯放行的斑马线上就可安然通过,受到干扰尽可举报出气;对于驾驶人来说,少了乱穿乱走的行人,驾车也安全轻松不少。

据“交通部”公路总局台北监理所介绍,以前因为对不让行人的车辆开罚较困难,执行起来往往很“弹性”。近几年,他们加强了执法,去年,几个月就罚了不让行人的司机3000多人,强化礼让行人不仅是礼貌,更是遵守法规的意识。

台北市提出的目标是:过马路零死亡、酒驾零容忍、车行礼让法制化。合理的法规、严格的执行、全民文明意识的普及,打造了安全的行路环境,也令城市有了文明进步的美名。


  • 关键词
  • 中国式过马路
  • 中国式过马路中外对比
  • 闯红灯
为更好的为公众说明安全知识的重要性,本站引用了部分来源于网络的图片插图,无任何商业性目的。适用于《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六条“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向公众提供的作品中适当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之规定。如果权利人认为受到影响,请与我方联系,我方核实后立即删除。


相关阅读


  • 评论
  • 评论
0人跟帖
以下网友言论不代表佰佰安全网观点 发表

您还可以输入200

关闭

今日关注

编辑热推

有种猝死专找年轻人!了解这些能救命
第454期  有种猝死专找年轻人!了...

热门排行

佰佰安全网送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