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微博网友爆料称湖南邵阳市邵东县黄陂桥乡一村支书私自将面包车改装为警车,并用来执法。1月4日,邵东县公安局黄陂桥乡派出所告诉记者,已对村支书私自改装警车进行处理,强制拆除该车辆警用装置。对于涉事当事人有无被依法治安处罚,当地公安多个部门均表示不知情。
2015年12月30日,微博网友@媒體露儿 爆料称,湖南省邵东县黄陂桥乡七井、光华、南元三个村庄陆续出现地表塌陷;有记者在航拍时,被“警号”为“XJ0017”的男子抢夺遥控手柄,导致航拍机坠落;据当地村民介绍,该男子为邻村的村干部,自己买一辆面包车配上警灯,喷上“治安”字样。
12月31日,用户名为“为民务实123”的网友跟帖,发布《关于邵东黄陂桥乡“村干部抢夺航拍器”情况的答复》。
《答复》称,近日,邵东县黄陂桥乡七井村部分地段出现地表塌陷。为了确保塌陷当地群众及围观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黄陂桥乡安排了派出所民警和陈家嘴村义务巡逻队到现场设置警戒,确保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危险区,并开展24小时不间断巡逻。2015年12月30日,该乡陈家嘴村义务巡逻队在巡逻过程中,发现有一个中年男子开湘AS3G68的起亚汽车来到现场后,未经工作人员许可,手持遥控模型进行拍摄。义务巡逻队员陈庚明因担心其安全以及群众围观后影响秩序,便上前制止,要求其立刻撤离现场。对方称其为记者(但并未出示相关证件),答应撤离现场,但是没有停止拍摄。陈庚明上前将该男子手中的航拍器遥控装置上的屏幕盖上。接着男子又继续拍摄,后因电量不足,航拍器失控。航拍装置掉落至塌方危险区域。随后,现场工作人员陪同该男子捡回航拍器,并返回安全地段。
《答复》表示经调查核实,陈家嘴村于2015年11月购买了一辆五菱面包车用于治安巡逻。购车后,该村在夜间巡逻时擅自装上了警灯,挂上“治安”标识,并在邵阳市保安公司购买了保安服,配置了保安标识。现该车辆警用装置已被公安机关强制拆除。
这份《答复》落款为邵东县公安局,时间为2015年12月31日。
邵东县公安局宣传部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证实,《答复》内容属实。
上述黄陂桥乡派出所工作人员向记者证实,陈庚明确为陈家嘴村村支部书记,并表示此事已由邵东县公安局进行处理,涉事车辆上的警用装置已被强制拆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89号 《警车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 对非法涂装警车外观制式,非法安装警用标志灯具、警报器,非法生产、买卖、使用以及伪造、涂改、冒领警车牌证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处罚,强制拆除、收缴警用标志灯具、警报器和警车牌证,并予以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对于涉事村支书有无被治安处罚等,邵东县公安局办公室、宣传科以及黄陂桥乡派出所工作人员均表示不知情。
佰佰说:
根据公安部《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六条规定,机动车被允许改装包括以下三种情况:一是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加装前后防撞装置,二是货运机动车加装防风罩、水箱、工具箱、备胎架等,三是增加机动车车内装饰。除此以外的改变机动车品牌、型号、发动机型号,改变已登记机动车外形和有关技术数据的都属于非法改装。
而对于像警车这样的公务用车的改装更是有着严格的规定,据《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执法执勤车的采购需要采购单位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依法竞标,由于是警车等特殊车辆,还要求相关改装车辆厂参与进来,最终完成执法执勤车的正式交付。个人和单位并没有私自改装的权利,可见,黄陂桥乡陈家嘴村私自改装的这辆警车属于违法行为,被强制拆除也算是以儆效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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