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上午10时,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巴黎归来谈气变”中外媒体见面会上,中国气候变化事务特别代表解振华在会上表示,核电的发展,就中国的国情来说还是要搞。
解振华说:“关于核电的问题,最近国家又开工了一些核电项目。如果我们真正把煤和火电比重压下来,单纯发展可再生能源可能还不足以达到我们确定的2030年占比20%的目标,必须要发展一些核电。核电的发展首先要确保安全,包括设备的安全、管理的安全、厂址的安全,国家现在在这些方面做了很多工作。”
他表示,现在在沿海条件成熟的地方已经开始建起核电站,而且这些核电技术也在更新,从二代、二代半到三代,现在都在更新。“内地现在正在进行选址,到底什么时候建、在何地建,可能还在进一步论证。核电的发展,就中国的国情来说还是要搞。”
与沿海核电站不同,由于水源、风向及人口密度等因素的复杂性,内陆核电厂的选址问题一直是舆论关注的焦点。国家能源局核电司司长刘宝华也在近日透露,正在就“十三五”期间是否建设内陆核电厂进行论证。
记者此前报道,在12月16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核准了一批水电核电等清洁能源重大项目,以绿色发展促结构调整民生改善。会议认为,加快建设水电、核电等清洁能源基础设施,是稳定经济增长、优化能源结构、改善民生的绿色发展重要举措,对促进节能减排和污染防治,增加公共产品供给和有效投资需求,推动提升中国装备品质和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
自2015年以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核电一词出现的频率并不低。截至目前,2015年内获国务院核准的核电机组共计8台,除此番获批的4台之外,还有采用ACPR1000技术的红沿河核电5、6号机组和采用自主三代核电技术“华龙一号”的福清核电5、6号机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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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陆核电站选址有讲究 适宜性和经济性不可或缺
面对层出不穷反对内陆建核电站的声音,中国工程院院士、辐射防护和环境保护专家潘自强认为,民众不应纠结于核电站建在内陆或是沿海,应该关注的是选址的地质条件是否适宜。
“只要地质条件足够稳定,符合建站的要求,并在建设过程中达到相关的设计指标,另外当地确实有相关电力需求,就可以建。”潘自强告诉《中国科学报》记者,选址建核电站,是厂址适宜性和经济性综合考虑的结果。
注册和安全工程师张晓华告诉、记者,核电厂选址是一个严肃认真的过程,有针对性的法规要求,如《核电厂厂址选择安全规定》(HAF101),及其相应的一串导则(HAD101/01~HAD101/12)。核电厂选址的相关安全规定和导则,对滨海还是内陆没有任何偏向,共同的要求就是一点:满足安全要求。
“个人认为,核电厂多建在海边,取水方便是原因之一,但并不是关键因素。如果内陆需要建核电厂,那么像火电厂一样,修冷却塔就行了。”张晓华说,“从技术角度来说,不论海边还是内陆都是可以的,只要满足最终热阱的设计要求就行;冷却塔比较费钱,但是跟一个核电厂总的投资相比,权重就比较小了。”
张晓华向记者简要介绍了核电厂选址必须考虑的基本因素及其评价目标。
首先,要考虑厂址所在区域可能发生的外部自然和人为事件,其评价目标是评价和确定核电厂厂址的适宜性及其设计基准,使设施的工程设计能够抵御来自可能发生外部事件的影响,保证设施安全。
“厂址不要选在地震带上,不要有可能诱发地震的能动断层,通过地质勘探和历史记录,确定电厂设计的抗震标准;厂址最好不要有洪水、海啸、泥石流,或者确定出最极端的自然灾害情况,然后提出相应的设计要求;厂址附近不要有爆炸源;厂址上方不要有飞机航线等。”
其次,要考虑可能影响所释放的放射性物质向人体转移的厂址及其环境特征,其评价目标是考虑到核电厂在运行和事故状态下可能产生的放射性物质释放,从放射性物质释放对环境影响的角度来评价厂址的适宜性。
“最好是三面环山,一面环水(海、湖、河),这样的话万一有核污染,也轻易飘不出去。”张晓华说。
再次,要考虑与实施应急措施相关的厂址与环境因素。其评价目标是考虑到需要采取应急措施的事故状态下,所选厂址的环境,特别是人口因素,要能保障实施应急措施的可能性,并且评价的个人和群体风险要满足辐射安全要求。
“这一条考虑的是要远离居民区,比如5公里以内不要村庄,10公里以内不要有城镇;万一发生事故了,附近的人要方便撤离,救援的人要方便到达。”
张晓华告诉记者,实际上,适宜修建核电厂的厂址并不多,“建一个少一个,每一个厂址都是宝贵的。”
一位不愿具名的业内人士告诉记者,有些内陆核电站其实并不是电力来源的首选。一方面核电发电成本尚且高居不下,另一方面,最好结合当地特色优先发展风能、太阳能、水电等新能源,“这也是内陆核电站选址的一个发散思维方面的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