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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6旬农民工讨薪被警察打死 警方:系猝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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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5-12-22 14:50:41
  • 来源:澎湃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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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12月17日下午,江苏常州市金坛区61岁农民工唐九林(大名唐文华)在讨薪过程中“被警察围殴致死”。不过,其在场工友向记者表示,唐九林被警察拖拽时突然瘫倒,但未看到警察有殴打动作。事件具体详情,请您与佰佰安全网一同关注了解。

江苏6旬农民工讨薪被警察打死 警方:系猝死

死者唐文华

江苏6旬农民工讨薪被警察打死 警方:系猝死

唐女士的取保候审决定书。

江苏6旬农民工讨薪被警察打死 警方:系猝死

唐女士丈夫李震的拘留通知书。

12月17日下午,江苏常州市金坛区61岁农民工唐九林(大名唐文华)在讨薪过程中“被警察围殴致死”。不过,其在场工友向记者表示,唐九林被警察拖拽时突然瘫倒,但未看到警察有殴打动作。

对此,金坛区公安局官方微博@金坛警方 通报称,唐九林被警方依法带离时瘫坐在地,随后经抢救无效死亡,医院初步诊断为猝死;其女儿等四人因“编造、传播警察将农民工活活打死等虚假信息”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唐九林的女儿唐女士说,他们多次要求查看警方执法记录仪遭拒。有律师向记者表示,家属发帖造谣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罪未免过重。

目击者:六旬老人讨薪被警方拖拽中瘫倒

唐九林是金坛区薛埠镇花山村村民。唐女士说,2011年至2013年间,其丈夫李震所开劳务公司承包了金坛建工集团的一个项目,后被拖欠100多万元劳务费(主要是农民工的薪资),如今已经一年多。

唐女士说,年关将近,农民工们前往金坛建工集团讨薪,谁知同为农民工的父亲唐九林在这过程中身亡。

事发时在现场的农民工沈老三(化名)回忆,当天去了30多人,大部分是劳务公司的农民工,其中他被拖欠三四万元。

“我们连续好几天去金坛建工集团门口拉横幅讨薪,都没结果,17日下午两点多,有人报了警。”沈老三说,金坛建工集团与金坛县建委大院在同一个地方;警察到后询问情况,唐九林一直是带头说话的,几名警察就押着唐九林往车上拽——先是两名警察押着他的胳膊,因为唐九林一直挣扎,又有两名警察上前扣住唐九林的脖子往车上拽,这过程中唐九林突然瘫倒,脸色煞白。

沈老三说,他只看到警察拖拽唐九林,没有看到警察有殴打动作;事发后,救护车迟迟未到,警察只好驾警车将唐九林送往医院,但没能抢救过来。

对于沈老三的说法,另一在场农民工也向记者予以证实,并称唐九林患有高血压。

在电话中,金坛区公安局华城派出所工作人员称,唐九林本身有心脏病,事情正在调查中。

对此,唐女士向记者表示,其父并没有心脏病,目前尸检报告尚未出来;至于是否患有其他疾病,他们无法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金坛建工集团办公室工作人员以“不清楚”为由,拒绝了澎湃新闻的采访。

唐女士表示,事发时她和丈夫李震均不在现场,事发后他们多次要求查看警方执法记录仪均遭拒绝。后来,他们从农民工处了解情况后,便发帖称“唐九林被警察殴打致死”,她的堂哥还曾跪在华城派出所附近“喊冤”。

警方:老人系猝死,家属造谣

12月21日下午,@金坛警方 发布通报《李某等人因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被审查》。

通报称,12月21日下午,金坛区“12·17”事件联合工作组召开新闻发布会,就李某等4人因编造虚假信息被审查情况进行通报。

通报称,12月19日上午,QQ名为“梦之蓝”的网民在其QQ空间发布“常州金坛区警察暴力执法致使一人死亡”的图文信息,经微信朋友圈等途径转发,造成较大的社会反响。经查,“梦之蓝”为网民李某的QQ昵称,为帖文中死者女婿的堂弟,死者唐某为天津某建筑有限公司股东李某岳父(均为金坛区人)。

通报表示,12月17日13时39分,金坛区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群众报警:建委大院被二三十人持横幅堵门,影响人员进出。接警后,区公安局滨湖派出所民警至现场处警。民警现场多次劝解无效,遂对相关人员依法带离,唐某在被依法带离时,瘫坐在地。现场民警驾车将唐某送至区人民医院急救,经抢救无效死亡,医院初步诊断为猝死。

通报表示,经调查,天津某建筑公司与金坛某建工集团存在工程款纠纷,目前正在河北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中。死者唐某带部分亲友及工人共计数十人,于12月15日、16日、17日采用围堵金坛某建工集团公司大门等方式先后数次前往该建工集团讨要说法,17日下午采用拉横幅堵大门的方式阻碍车辆人员进出,造成住建委车辆人员无法进出、区东环一路车辆无法通行。

通报称,12月18日上午,李某受死者家属指使,联系丁某、史某等人提供虚假证言,编造名为“常州金坛区警察暴力执法致使一人死亡”的虚假信息,杜撰“警察采用非法手段,将农民工活活打死”等虚构情节,并由李某使用名为“梦之蓝”的QQ账号发布于其QQ空间,经李某、唐某等人微信朋友圈大量转发,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目前,李某等4人因编造虚假信息,已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审理中。

律师:即使依法带离,警方或也应行政赔偿

12月21日下午,常州当地论坛出现网友“梦之蓝”的手写道歉信。

道歉信称,死者唐某是其亲戚,他就事发后发布了《常州市金坛区人民警察暴力执法致使一人死亡》一帖进行道歉,帖子“带着一些个人观点,夸大事情的经过,采用过激的言语攻击了帖子中的两位人民警察,也间接的攻击了其所在单位”。

唐女士说,其丈夫李震的堂弟李伟经警方传唤后写了道歉信。

据唐女士了解,被刑拘的包括她(取保候审)、丈夫李震、堂哥唐先生、丈夫的堂弟李伟,还有劳务公司的两名成员。

唐女士说,12月19日夜里,她和丈夫李震被金坛区公安局传唤,21日凌晨,她被放出,警方给了她一份《取保候审决定书》,该决定书写有“我局正在侦查李伟涉嫌寻衅滋事案,因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不至于发生社会危害性……决定对其(唐女士)取保候审”。

唐女士提供的另一份盖有金坛区公安局公章的《拘留通知书》显示,李震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于12月21日0时被刑事拘留。

澎湃新闻注意到,官方通报显示:“李某等4人因编造虚假信息,已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对唐女士提出的“查看执法记录仪遭拒”、目击者称死者遭拖拽等质疑,澎湃新闻多次致电金坛区公安局政治处,采访均被拒绝。

重庆周立太律师事务所律师周立太表示,在此事件中,唐九林在警方带离过程中死亡一事属实,即使是依法带离,警方也应就此向家属进行行政赔偿;此外,通报称4人因编造虚假信息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虽然死者家属发帖存在夸张、杜撰,但上升至刑罚未免过重,一般情况下,按照治安处罚的相关规定处理即可。

湖南衡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廖曜中也告诉记者,在此事件中,需查清警方执法的具体过程以及当事人的身体情况,即使是当事人自身有心脏病等情况,但如若是警方执法行为引发,那么警方也应担责,相关方面需进行行政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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