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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平“征收土地”预公告

2023-10-26 15:09:34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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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由实施单位北京市昌平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对征地范围内进行土地现状调查工作。

近日,官网发布了

征收土地预公告

征收土地预公告

京(昌)地征公告〔2023〕18号

为实现《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和《昌平分区规划(国土空间规划)(2017年-2035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昌平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位置:昌平区百善镇东沙屯村

范围:

东至流研所路,南至顺沙路,西至回昌东路,北至高教园北四街

权属:昌平区百善镇东沙屯村

用途:

R2二类居住用地、S1城市道路用地、G1公园绿地、G2防护绿地、E1水域

二、拟征收土地的目的

依据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昌平分局《关于阿苏卫循环经济产业园区村庄搬迁重点项目(百善镇部分)定向安置房项目“多规合一”协同平台初审意见的函》(京规自(昌)初审函〔2022〕0048号)、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继续完善昌平区阿苏卫循环经济产业园区村庄搬迁重点项目(百善镇部分)定向安置房项目前期手续的批复》(京发改(核)〔2019〕20号),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阿苏卫循环经济产业园区村庄搬迁重点项目(百善镇部分)定向安置房项目建设,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征收农民集体土地情形。

三、土地现状调查

由实施单位北京市昌平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对征地范围内进行土地现状调查工作。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自2023年10月24日至2023年11月6日在拟征收土地涉及的百善镇人民政府、东沙屯村予以张贴。

特此公告。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24日

来源: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昌平邻友圈


责任编辑:李元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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