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邑县王集乡一辆“别克”越野车途经连霍高速公路夏邑县收费站,司机遇到交警例行检查时神色慌张,民警快速反应,竟在车辆内查获22箱价值35.2万元的假茅台酒。8月30日,驾驶员杨某被夏邑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不用小编说,大家也知道假酒的危害性,即使都明白这个道理,可还是有大量假酒在流通,不仅使生产者和消费者的权益受到严重的侵害,同时也给酒类消费市场留下了严重的安全隐患。
8月15日晚上9时许,商丘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大队二中队负责人许浩带领民警韩金庆和王楠、杨欣欣在连霍高速公路夏邑县收费站执勤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豫NG1***号“别克”越野车司机神色慌张、形迹可疑。见此情形,许浩当即拦停进行核查。经询问驾驶员杨某、男、46岁,夏邑县王集乡人。
随后,民警打开后备箱发现车内装有11件印有“瓷器商品、小心轻放”字样的大箱子。民警随即打开一件抽查,发现内装有贴有“贵州茅台”字样的两件茅台酒。
问询杨某商品来源及有关手续,杨某闪烁其词,说不清楚。民警清点,该批货物共有11大件、22箱酒。鉴于案情重大,许浩当即向大队长汪华山予以汇报,将涉案车辆、货物及驾驶员杨某予以稳控,并依法移交至夏邑县公安局南区派出所。后经茅台公司技术人员现场鉴定,该批22件茅台酒被认定为假酒。8月30日,驾驶员杨某依法被夏邑县公安局刑事拘留,案件在作进一步处理中。
佰佰安全网提醒,对于屡禁不止的食品安全问题,相关部门还需做好监管,保护百姓健康,下面请看以下佰佰安全网为您带来的安全科普知识,希望对您的生活有所帮助。
责任编辑:李雪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