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健全地方税体系,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这是自2013年中央提出对房地产税进行立法后,“房地产税”第二次进入政府工作报告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健全地方税体系,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这是自2013年中央提出对房地产税进行立法后,“房地产税”第二次进入政府工作报告。
政府工作报告中有关房地产税的表述有两点值得关注:一是“健全地方税体系”,二是“稳妥推进”。前者表明房地产税不是裹挟着民间情绪、砸向楼市的大棒,而是对地方税体系的一种更新与完善;后者表明房地产税立法兹事体大、事涉繁杂,急不得也急不来,必须以“稳”字为先,逐步推进。
在我国,房地产税立法所涉问题之复杂,恐怕会超出许多人的想象。其一,我国土地是国有制,所有权属于国家,房屋所有人只有一定年限的使用权,对只有使用权的房屋征税,需要结合《物权法》等相关法律打下牢固的法理基石。其二,目前的房价之所以高企,很大程度上与高昂的土地出让金紧密相联,如果既缴纳了土地出让金又要缴纳房地产税,就会有重复收费的问题。
从国际范围看,也有一些土地公有的国家和地区开征了房地产税,但征税是以房屋的租金水平作为税基,而不是以房屋的市场评估价为依据,且税收的用途极为明确,即支付相关公共服务开支,这笔税收的总额远没有一些人想象中的那么高。
有专家算了一笔账,假设我国的房地产税开征,初始税收额可能每年只有2000亿左右,而2017年我国地方政府在土地出让方面获得的受益保守估计也在万亿以上,也就是说,如果现阶段贸然开征房地产税,获得的税收根本不无法支持地方政府的正常运转——这显然不是推动房产税落地的初衷。
佰佰安全网: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属于国家战略层面的大事,既不能无所作为,也不能被一些情绪和杂音所左右,建立一个于法有据、公平公正的税收体系,才是国家和民众的福祉。
责任编辑:赵秀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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