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物 手机
佰佰安全网 > 佰佰资讯 > 安全要闻 > 人身安全 > 老人安全 > 正文

离婚30年未见亲生子 老父亲要求儿子尽赡养义务


  • 要闻
  • 2015-07-25 13:29:45
  • 来源:新华网
  • 要闻
  • 分享
  • 要闻
  • 0
  • 要闻
  • 2483
  • 要闻
  • 收录
导语:2015年7月22日上午,一起关于老人赡养费的案件在北京房山法院开庭审理。原告杨先生一纸诉状将与自己30年未见的妻子和孩子告上法院。案件具体情况如何?还请您跟随佰佰安全网一同关注了解。

儿女赡养父母是天经地义的事情,而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也规定,为了老年人晚年的人身安全和健康生活,子女也应该尽相应的赡养义务。

离婚30年未见亲生子 老父亲要求儿子尽赡养义务

子女小时,父母养子女,父母老时,子女养父母,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然而北京有位杨先生,在儿子不满两岁的时候,就与妻子离婚,儿子抚养权判归女方。杨先生与其母子足足三十年未见,也从未付过赡养费,三十年之后却把自己儿子告上法庭,要求儿子赡养。22日上午,该案在北京房山法院开庭审理。

上午9时30分庭审开始。杨先生坐在原告席,其子李某和前妻坐在被告席,前妻是以儿子的代理人身份出庭的。三十年未见的亲人,如今在法庭聚首。

原告杨先生称,1985年与前期离婚时儿子还不满两岁。前妻拿到抚养权后,给儿子改名为李某。此后,杨先生没有再婚及生育,他对多年来未尽到父亲职责深感愧疚,“对不起他娘俩”。

杨先生称,为了弥补自己的过错,他于2010年分两次给了前妻5.6万元,作为儿子结婚等费用,当时儿子不在场。杨先生称,儿子婚后从未看望过自己。现在要求儿子每月给付生活费、医药费800元;若自己生病,医药费由儿子承担;并要求儿子在春节等传统节日时探望自己。

对于上述钱款,杨先生的前妻表示,给钱的时候是2001年,“当时根本没要,是他自己扔下的。”她表示儿子已经大了,这么多年没要过杨先生的钱,也不需要他的钱。儿子李某表示,杨先生在自己一岁多时便与母亲离异,从未对自己尽到抚养义务,也未承担作为父亲的责任,自己对父亲没有任何印象,故不同意对其进行赡养。

杨先生表示,2010年之前自己确实没管过儿子,他希望法庭能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那只有走法律程序”。7月22日上午,法院未当庭宣判。

法律解读 赡养老人无任何附加条件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该条规定明确了子女应当履行对父母的赡养义务,另一方面也明确父母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两个条件。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因此,赡养老年人是不能附加任何条件的。

佰佰延伸阅读:九旬老人索要赡养费无果六子女被告上法庭

更多老年平安资讯,尽在本安全网站。


  • 关键词
  • 老年赡养费
  • 老人赡养义务
  • 老人养老
为更好的为公众说明安全知识的重要性,本站引用了部分来源于网络的图片插图,无任何商业性目的。适用于《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六条“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向公众提供的作品中适当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之规定。如果权利人认为受到影响,请与我方联系,我方核实后立即删除。


相关阅读


  • 评论
  • 评论
0人跟帖
以下网友言论不代表佰佰安全网观点 发表

WISTON

您还可以输入200

关闭

今日关注

编辑热推

有种猝死专找年轻人!了解这些能救命
第454期  有种猝死专找年轻人!了...

热门排行

佰佰安全网送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