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车启动或刹车时,人的身体经常会因为惯性而感觉重心不稳。因此,时常会有摔倒的现象发生。
2014年2月14日晚,41岁的王女士坐公交车回家。王女士尚未坐稳汽车便启动了,她一个踉跄便摔倒在车上。王女士被送往医院,经诊断右胫腓骨骨折、右踝软组织损伤、类风湿性关节炎、泌尿系统感染。2014年2月23日,医院出具的检查报告单显示,王女士右胫腓骨骨质明显疏松,较纤细,发育欠佳。
王女士在乘坐公交车时,因汽车突然启动摔伤导致骨折。王女士将公交公司告上法庭索赔5万余元。近日,昌平区法院作出判决,因王女士自身患有骨质疏松,故自身承担30%的责任,公交公司承担70%的责任,支付王女士共计3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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