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滴滴专车”及“滴滴快车”业务被北京市交通委明确指出非法营运,违反法律法规。在2015年北京交通执法总队查处的963辆非法营运车辆中,滴滴专车涉及到207辆。
2015年6月2日上午,北京市交通委运输管理局、市交通执法总队和市公安局公交保卫总队共同约谈“滴滴专车”平台负责人,明确指出该公司推出的“滴滴专车”及“滴滴快车”业务,使用私家车和租赁车配备驾驶员,从事按照乘客意愿提供运输服务并按里程和时间收费的客运服务,违反了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
据介绍,2015年以来北京市交通执法总队查处非法运营车辆963起,涉及滴滴专车平台从事非法运营车辆207起,其中私家车161起。
北京市交通委运输管理局表示,按照相关规定,从事按照乘客意愿提供运输服务并按里程和时间收费的出租汽车经营须取得资质许可。目前,有关专车平台接入私家车和驾驶员未经许可擅自开展客运服务的行为均属违法行为。根据《北京市汽车租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租赁车不允许给承租人配备驾驶员,且承租人不得转租车辆。因此,“滴滴专车”违反了《北京市汽车租赁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
滴滴专车负责人表示,将进行自查整改,开展合法业务,同时进一步加强与政府部门合作,建立数据监测平台并与政府部门对接,开放平台人员、车辆及订单相关数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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