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物 手机
生活中常见的致癌食物有哪些?

我们都知道饮食可以治癌,饮食也能致癌,饮食不当的话,那么很可能会导致癌症的发生,那么生活中有哪些致癌食物呢?哪些饮食会增加患癌症的几率呢?下面跟着佰佰安全网小编一起了解下有哪些常见致癌食物!

食物中会含有哪些致癌物质

医学研究发现,有10多种化学物质有致癌作用,其中亚硝胺类、苯并芘和黄曲霉素是公认的三大致癌物质,它们都与饮食有密切关系。

亚硝胺类几乎可以引发人体所有脏器肿瘤,其中以消化道癌最为常见。亚硝胺类化合物普遍存在于谷物、牛奶、干酪、烟酒、熏肉、烤肉、海鱼、罐装食品以及饮水中。不新鲜的食品(尤其是煮过久放的蔬菜)内亚硝酸盐的含量较高。

苯比芘主要产生于煤、石油、天然气等物质的燃烧过程中,脂肪、胆固醇等在高温下也可形成苯并芘,如香肠等熏制品中苯并芘含量可比普通肉高60倍。经验证,长期接触苯并芘,除能引起肺癌外,还会引起消化道癌、膀胱癌、乳腺癌等。

黄曲霉素是已知的最强烈的致癌物。医学家认为,黄曲霉素很可能是肝癌发生的重要原因。在一些肝癌高发区,人们常食发酵食品如豆腐乳、豆瓣酱等,这类食品在制作过程中如方法不当,容易产生黄曲霉素。

常见的致癌食物有哪些

烧烤食物

烤牛肉、烤鸭、烤羊肉、烤鹅、烧猪肉等。因含有强致癌物34-苯并芘,不宜多食。

熏制食品

如熏肉、熏肝、熏鱼、熏蛋、熏豆腐干等亦含苯并芘致癌物,常食易患食道癌和胃癌。

油炸食品

煎炸过焦后,产生致癌物质多环芳烃。咖啡豆烧焦后,苯并芘含量增加20倍。油煎饼、臭豆腐、煎炸芋角、油条等,多数是使用重复多次的油,高温下会产生一种致癌分解物。

霉变食物

米、麦、豆、玉米、花生等食品易受潮霉变,被霉菌污染后会产生各种致癌毒素。

隔夜熟白菜

会产生亚硝酸盐,在体内会转化为亚硝酸胺致癌物质。

槟榔

口嚼食槟榔是引起口腔癌的一个因素。

反复烧开的水

反复烧开的水含亚硝酸盐,最后生成致癌的亚硝酸。

喝不开的水及沟塘水

胃癌、食道癌、肝癌这三种癌症均与饮塘水有关。经常饮用未烧开的自来水的人,其患膀胱癌的可能性将增加21%,患直肠癌的可能性将38%

食用这些致癌物怎么办?

食用油条解物:豆浆

如果你在食用油条时,佐以豆浆,那么就在无意中保护了自己。因为豆浆中富含卵磷脂。科学家发现给老年性痴呆患者服用一定剂量的卵磷脂,可以使他们的记忆力得到一定的好转。

食用酸菜鱼解物:猕猴桃

科学发现,多吃富含维生素的食物,可以阻断强致癌物亚硝胺的合成,减少胃癌和食道癌的发生。而猕猴桃被称之维生素C之王,一个猕猴桃基本可以满足人体一天所需的维生素C

食用咸肉、腊肉、香肠等解物:绿茶

经研究发现,引用绿茶可以分解这类物质的危害。每天喝几杯绿茶,可以增进健康。如果实在难挡咸鱼、腊肉的诱惑时,不妨在烹制时将肉蒸煮透,再加点醋,可以使亚硝胺分解,又不失美味。

食用火锅解物:柚子

如果在吃了油腻又麻辣的火锅后,吃个柚子,就能有助于滋阴去火,健脾消食。

食用烤羊肉串解物:烤白薯

如果你在有一定卫生检测标准的店铺里食用烤肉制品后,再吃上一个烤白薯,白薯中含有的大量纤维素,可以将烤肉中的有害物质包裹起来排出体外,并能阻止烤肉中大量油脂被人体吸收。

如何避免食用致癌物

这里有一些正确饮食的准则,遵守这些准则可以有助于减少你患癌症的风险。

1.自己家做烤肉烤鱼的时候,要用能够控温的烤箱,不要直接在煤气上或电炉上烤。

2.如果自己家里做煎炸食品,尽量控制煎炸时的油温,缩短煎炸时间,炸后的颜色别太深,淡黄色就好了。油温越高,颜色越深,产生有毒和致癌物就 会越多。煎炸时控制温度在160-180度比较理想,此时冒油烟很少,食物丢进去之后会大量起泡,但不会马上变色。如果已经大量冒烟,或者食物变色太快, 说明温度过高了。

3.家庭偶尔炸点东西的话,煎炸油尽量不要用大豆油、玉米油、葵花籽油等不饱和脂肪酸过多的油,用棕榈油或动物油最为理想。没有这些油的话,花生油和米糠油略好。

4.煎炸食品时,及时清理油内杂质。油炸食物时,经常会有小渣滓或碎屑留在锅里,它们经过长时间反复煎炸,会发黑变糊,产生很多有害物质,溶在油里或沾在食物表面上会危害健康。因此,油炸食物时要准备一个网眼非常细的小笊篱或漏勺,及时捞出油里的杂质。

5.煎炸油千万不要反复用。反复油炸时,致癌物产量会急剧升高,而且会产生反式脂肪酸和有毒的油脂氧化产物。

以上我们为大家介绍了生活中常见的致癌物质的

食品安全知识

,这些食物都是我们经常吃到的,为了身体的健康,希望大家远离这些致癌物质!


责任编辑: 陈淼琪

科普

科学知识改变你我生活普及安全畅享平安幸福

佰佰安全网原创出品公众号: bbanqw

二维码
推荐 0
收藏 0
  • 评论
  • 评论
以下网友言论不代表佰佰安全网观点 发表
为更好的为公众说明安全知识的重要性,本站引用了部分来源于网络的图片插图,无任何商业性目的。适用于《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六条“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向公众提供的作品中适当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之规定。如果权利人认为受到影响,请与我方联系,我方核实后立即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