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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车撞了人需要先垫付医药费吗?

行车在路上谁也不想出事故,但是难免会碰到,如果真的撞了人处理不当的话,后续可能会和受伤者及其家属一直纠缠不清,碰上蛮不讲理的,严重到会闹到打官司,在这个时候如何理智的救助受伤者又不会被讹呢?佰佰安全网小编就来说说与之相关的交通事故处理小知识

开车撞了人怎么办?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不要慌张。如有人员伤亡,应当保护事故现场,及时向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并抢救伤员。遇有受害人伤势严重,周围人员又没有很好的抢救技能,不要随意搬动,应拨打120请专业人士抢救,防止伤者存在脊柱损伤、骨折等因错误治疗造成加重损伤。在报警救人的同时,还应给自己车辆的保险公司打电话,启动保险理赔程序。

警察和保险公司查勘员来了要做什么?

公安交管部门受理案件后,会立即派员赶赴现场。他们的主要工作是勘查现场,固定证据,作为事故责任认定的依据。这时不要急着向交警申诉或争辩,应当配合交警工作,实事求是地说明事故情况。人们在情绪激动时发表的言论不但不利于问题的解决,还有可能歪曲客观事实,影响交警判断,加重己方责任。所以,应同交警客观、冷静、理性地沟通,配合其调查,协助其尽快恢复事故现场交通通行。

同样,保险公司查勘员也会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同样会勘察现场,固定相关证据,为您下一步的索赔提供依据,配合好现场查勘员的工作,您下一步的索赔才会更顺畅快捷。

将伤者送往医院后,需要垫付医药费吗?

无论交警判定你有没有责任都不要主动垫付医药费(这里也是不可能的,一般伤者方都会要求你垫付医药费),如果不得不垫付的时候,一定要保管好所有的发票收据证明,以后报保险用得着。

现实中,一般出了撞人事故,基本上就是你出钱了,这是弱者理论,那么医疗费用较多的,可以先去交警开一个垫付证明书,先让保险公司垫付一部分。保险公司垫付的这部分也是有限额的,超出部分就是你先支付,等伤者出院事故完结后,你再去保险公司报账。

不要私了,私了存在很多后遗症和隐患。当时说的好,一旦后续对方反悔,或者有什么问题,到时候真是没办法了。

伤者出院后,拿着出院证明,去交警办理事故认定书,这里有个问题需要注意的是,对方肯定会要求你支付,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等等,切记,不要对方要好多就给好多。其实,交警在做事故认定书的时候,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有一个当地的标准,每天多少钱,住了好多天院一共多少钱。如果你的这部分钱给多了,多出的部分保险公司不会认的。这儿也是个麻烦事,一般按照标准给对方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这个钱其实没得好多,对方一般都不会同意,这里也是要扯皮的地方,交警虽然有调解的义务,但是一般交警不会管,让你们自己协商,往往双方就会吵架。

交警的事故认定书,双方签了字后,这个事故就算是完结了。

医院所有的清单,出院证明,病历,交警的认定书都要保留好,然后去保险公司理赔。

怎么把赔偿降到最低?

要想最大程度地降低交通事故对自己造成的损失,工作就不能单单做在发生事故以后。如今机动车商业保险越来越发达,有车一族在平日就应多了解一些适合自己爱车的保险。我们都知道,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额十分有限,如果你撞倒的受害人损害严重,不一定能全额赔偿,这时投保一份较大保额的“商业三者险”就能发挥很大效用。

至于在交通事故发生后,选择“调解协商”处理,还是通过“诉讼”方式解决,各有利弊。协商处理可以迅速化解纠纷,立即解决争议问题,这种处理对于赔偿额是否绝对公平不多关心,追求的是“省得麻烦”。如果进入诉讼,原、被告双方的主张都能得到充分表达,具体的赔偿数额也将全部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计算,基本能做到既弥补受害人损失,又防止“天价赔偿”,但同时,法律诉讼的普遍弊端也客观存在,打官司的双方都将投入一定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当事人对这一点也应注意。

总结:遵循撞人不私了、不垫付的原则。但是要把思想摆好,这只是用来保护自己的手段,并不是理直气壮讲道理的依据。最起码对伤者的尊重还是得有,问候、道歉先行。


责任编辑: 刘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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