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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2月31日 衡水市饶阳县继东黑火药制造有限公司工房爆炸事 3死

2015-07-14 15:39:09 来源: 佰佰安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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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2011年12月31日,衡水市饶阳县继东黑火药制造有限公司发生一起工房爆炸安全事故,事故造成3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42.5万元人民币。事故发生后,该公司恶意瞒报,未按有关规定如实向有关部门上报。

历史上的今天,衡水市饶阳县继东黑火药制造有限公司发生一起工房爆炸事故,事故造成3人死亡。爆炸原因是因为职工操作时,药物在地面胶板(胶板不是导静电胶板,也没有接地装置)上用木锨(应该用铜锨)搅拌过程中,木锨增大了与胶板的摩擦,摩擦产生静电引发药物燃烧、爆炸。

这起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应给与劳动者警醒,要时时刻刻保持警惕,规范操作,严守生产秩序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事故发生经过及相关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

该公司于2011年10月21日缴纳了风险抵押金(饶阳县安监局风险抵押金专用账户100万元),并于2011年10月22日开始试生产。12月31日事发当天,该公司正在调试第三条生产线。生产工序依次为:第一道工序是三元混合,第二道是装垛,第三道是打压,第四道是凉片,第五道是破粒,第六道是抛光,第七道是分粒。生产线上共有9名职工在不同岗位上工作,分别是:球磨工贾业飞,装垛工徐加尚和刘珠兵(二人均未取得安全生产特种作业操作证),凉片工张成群,热压工赵云科,破粒工房国申和杨申金,抛光工赵连辰,分粒工赵桂平,送药工徐家省。事发时正是午饭时间,为赶进度,徐家省、徐加尚、刘珠兵三人午饭后先进入北厂区工作。12时30分左右,14号装垛工房突然发生爆炸,事故造成该工房大部分被摧毁,只有底部留有四、五十公分高的墙基,该工房的防护围堤上部被摧毁,西侧紧邻的厂区院墙约有十余米被摧倒,工房的避雷针被炸断。

(二)事故死者赔偿经过。

事故发生后,该公司通过三位死者在本厂工作的老乡通知死者家属,随后死者家属陆续被邀到肃宁、衡水等地,就赔偿金额进行协商,并分别签订了5份赔偿协议。经事故调查组调查确认,具体赔偿金额分别为徐加尚56.5万元、徐家省38万元,刘珠兵46万元(刘珠兵赔偿协议共三份,第一份是与刘珠兵女朋友孙夫珍签订死亡赔偿金40万元的赔偿协议,第二份是与刘珠兵女朋友孙夫珍签订的要求退还死亡赔偿金14万元的分割协议,第三份是与刘珠兵的老家亲属签订的死亡赔偿金20万元调解协议)。

事故瞒报经过:

“12·31”报告事故发生后,赵继东、赵大平、杨俊通等人立即到达现场,发现有3人在爆炸中死亡,赵继东三人商议决定不向相关部门报告人员死亡的真实情况。赵大平让该公司职工孟金波用编织袋收集死者肢体,装入了三个编织袋,将其藏匿于一个消防栓池内。事故发生后第二天晚上23时左右,由杨俊通、孟金波、赵庆申三人从消防栓池内取出装有死者肢体的三个编织袋,运至饶阳县医院,存入了该医院太平间(饶阳县医院未建立健全并落实太平间的管理制度和规范的操作规程,没有查看核实肢体身份及死亡原因)。2012年1月4日晚上18时左右,杨俊通、孟金波、赵庆申三人雇用饶阳县殡葬管理所的殡葬车到饶阳县医院太平间,将三个编织袋,运至饶阳县殡葬管理所进行火化,并由徐家刚(徐家省的弟弟)以徐家省病亡为由办理了相关火化手续(饶阳县殡葬管理所违反管理条例和操作规程,在没有取得合法手续的情况下,仅凭死者家属谎报的因病死亡而出具的火化申请,便对肢体进行了火化)。肢体火化后,由孟金波将骨灰装入骨灰盒,由杨俊通等人运到肃宁县医院太平间存放(其后由死者家属陆续取走),与死者亲属协商死亡赔偿时,赵继东、赵大平等人不在当地而是到肃宁、衡水等地进行协商,整个过程从始至终恶意隐瞒事故造成人员死亡的真相。

据调查,事发当天下午,饶阳县官厅镇政府、县安监局相关人员曾到过事发现场,赵继东、赵大平谎报只发生了爆炸,没有人员伤亡;接到省安监局转来群众举报后,市、县安监人员多次到企业调查核实事故人员死亡情况时,赵继东等人仍一意孤行,继续瞒报人员死亡真实情况,并提供虚假证材。直至2月16日,在饶阳县安监、公安、检察、纪检等部门联合调查的攻势下,赵继东迫于压力才最终承认了事故造成3人死亡的事实。

事故发生原因及性质:

(一)直接原因。

职工操作时,药物在地面胶板(胶板不是导静电胶板,也没有接地装置)上用木锨(应该用铜锨)搅拌过程中,木锨增大了与胶板的摩擦,摩擦产生静电引发药物燃烧、爆炸。

(二)间接原因。

1.县、乡政府和有关部门对安全生产工作监管不力,安全生产措施未到位。

2.公司职工违反安全规定无证上岗;生产安全规章制度未认真严格落实,职工违规违章操作。

3.企业安全管理不到位,对职工违章操作未及时发现和制止。

4.部分生产安全设施设备不符合安全生产规范要求。

(三)事故性质。

该事故属于一起因违反操作规程引发爆炸且恶意瞒报的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1.饶阳县委、县政府要深刻汲取此次恶意瞒报事故教训,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文件精神,落实安全生产属地管理原则,认真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力度,督促单位和部门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2.饶阳县官厅镇政府,要认真按照安全生产属地管理的原则,切实加大安全投入,加强安监站的建设,增加安全监管人员的力量,强化安监人员的培训,提高安监人员的素质和能力,所有安全管理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3.饶阳县卫生部门,要进一步强化自身和下属单位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责任,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对全县卫生系统进行一次全面的隐患排查活动,防止类似情况发生。

4.饶阳县民政部门,要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加强法律观念,督促下属单位依法履行职责,加强日常工作管理,使各项工作步入法制化、制度化的渠道。

5.饶阳县要在全县范围内结合“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特别要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深入开展一次“查隐患”、“扫盲点”、“排漏洞”专项行动,逐一排查,逐一建档,对排查出的安全生产隐患,要利用经济的、法律的、行政的强有力的手段逐一进行治理,彻底消除事故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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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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