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物 手机

2014年9月17日 宽城建龙矿业有限公司发生炮烟中毒窒息事故

2015-06-16 16:20:46 来源: 佰佰安全网
3033人阅读 0条评论
导语:

2014年9月17日7时30分左右,宽城建龙矿业有限公司豆子沟铁矿井下-23m水平4号采场西天井发生炮烟中毒窒息事故,造成3人死亡、1人重伤,直接经济损失500余万元。

事故概况:

      2014年9月16日早8时班,罗光武、严启龙在-23m水平4号矿房西天井进行凿岩作业,打完钻孔后,离开作业面升井。12时左右,彭志刚通知爆破员翁振兴-23m水平4号矿房西天井可以爆破了。15时左右,爆破人员翁振兴、安全员高兆军进行了爆破。

17日6时左右,第六分公司凿岩工罗光武、严启龙及周启强、彭书涛、彭志刚、张世鑫等人先后乘罐下井,其中,罗光武、严启龙到-23m水平4#西天井凿岩作业。

7时20分左右,安全队长彭志刚检查发现严启龙已经从天井中掉下来,躺在天井口底部,立即召集张世鑫、周启强、彭书涛、张翠亮和周胜进行抢救,安排张世鑫向井上井口值班室打电话联系救护车,由周启强、彭书涛、张翠亮和周胜用梯子将严启龙抬到-30m水平罐笼上。8时左右,张翠亮、周胜护送严启龙到达地面后,立即用矿方救护车将其送往宽城县医院,10时15分经诊断入院治疗。

7时30左右,井口值班室高红保接到张世鑫的救援电话后,立即通知副经理吴广好组织人员下井救援,并电话告诉矿方采区主任娄玉荣,请求矿方联系救护车并组织救援。

周启强、彭书涛沿原路返回事故地点后,发现张世鑫躺在天井底口处,立即将其用梯子抬到-30m水平罐笼处,随罐笼一同升井,8时30分左右到达地面,立即将张世鑫送往宽城县医院。9时54分,张世鑫经抢救无效死亡。

      7时50分左右,吴广好带领李志柱、韩振来、刘广山、惠照林一起下井救援,吴广好等人到达事故现场大约5分钟后,宽城建龙矿业有限公司安全处长田广清组织安全处、采区、技术处等救援人员赶到事故现场。救援人员现场勘查,发现-23m水平作业面未进行通风,原风筒布破损,局扇正在运转,风筒口在天井底部,高照军用多种气体检测仪检测天井口处CO气体浓度为23ppm,天井二层CO浓度为400ppm。救援人员携带便携式气体检测仪并佩戴自救器逐步往天井架设风筒,逐层前进,到达4层联络道时发现彭志刚瘫坐在第4层联络通道和梯子搭接处,罗光武仰躺在第4层联络道内。吴广好、李志柱、高照军、付文安等立即在联络巷处重新搭建行人梯,处理浮石后,利用滑轮组及安全带首先将彭志刚救援到-23m水平,立即用便携式氧气袋进行输氧施救,9时50分左右,提升到达地面后立即用矿方救护车送往宽城县中医院,13时30分,彭志刚经抢救无效死亡。10时22分,用同样施救方式将罗光武救出地面,经医生现场确认,罗光武已无生命体征。至此,井下救援工作结束。

事故原因及性质:

      (一)直接原因。

在作业面爆破后未经通风,未检测有毒有害气体的情况下,凿岩工罗广武、严启龙违章违规进入天井实施作业,造成罗广武中毒窒息死亡,是该起事故的直接原因。安全生产队长彭志刚未按应急救援预案盲目冒险施救,造成彭志刚、张世鑫死亡,导致事故扩大。

      (二)间接原因。

1. 外包施工队伍在天井施工爆破后,局扇风筒安装不到位,没有达到通风效果,且未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管理存在重大缺陷。

2. 局扇风机安装位置不合理,污风循环,影响通风效果。

3. 作为辅助通风的压风管断裂破坏,不能起到辅助通风的作用。压风软管在向上12m处软管被爆破崩断损坏,进入作业面的人员未先对其进行恢复,压风的辅助通风作用丧失。

4. 该天井作业人员现场作业时,队长(班长)配备了便携式有害气体检测仪、班组人员均配备了自救器、安全带、安全绳等防护用品,但都未依规正常使用,致使防护设备、设施未发挥有效防护作用。

5.安全培训教育不到位。尽管矿山企业对外包施工队伍的《天井掘进施工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等内容进行了培训,但对井下炮烟中毒窒息事故应急救援等知识和技能培训不到位,导致作业人员没有熟练掌握井下炮烟中毒窒息等事故救援预案要求,对炮烟中毒等危害辨识不清,不具备该类事故救援技能和知识,自我保护和防范意识差,存在严重的“三违”现象。

      (三)事故性质。

这是一起因违章作业、冒险违章施救导致的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

      (一)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科学发展理念,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特别是要严格落实《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第62号令)相关规定,明确发包与承包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强化对外包施工队伍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严禁以包代管等行为。

      (二)严格落实外包施工单位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责任。外包施工单位要加强对项目部的安全管理,强化日常检查和考核。要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按要求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和专职工程技术人员,确保项目部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和安全管理水平。

      (三)切实加强井下作业现场安全、技术管理工作。

1.严格按设计与作业规程施工,当作业现场施工条件发生变化时,要及时修改、补充完善设计及作业规程。

2.加强局部通风管理,风机安装位置、风筒吊挂、风筒口到作业面的位置必须符合作业规程规定。

3.加强现场安全生产秩序管理,搞好工艺衔接、及时敲帮问顶、检测有毒有害气体,确保安全时再进入下步程序。

4.加强安全设施管理工作,风筒、压风管路、安全棚等要按要求吊挂、架设,使之始终处于完好状态。

      (四)切实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各矿山企业要结合本单位生产特点,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包括岗位职责、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技能、应急措施、作业现场危险因素、员工安全意识等在内的全员安全培训。尤其要对应急预案、施救方法进行重点培训,使作业人员强化安全意识,掌握安全常识,提高自救互救技能。

      (五)切实加强事故应急管理。各矿山企业要完善并落实有针对性的事故应急预案,要根据企业作业条件、设备状况、人员、技术、外部环境等不断变化的实际情况,及时评估和补充修订完善预案,强化预案演练。要按照有关规定并根据行业特点和应急救援的需要,配备并正确使用自救器等个人防护装备和有毒有害气体检测仪。要落实矿井各类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措施,强化事故应急救援能力建设。

      (六)积极运用先进工艺方法。要逐步改进井下天井施工方法,研究推广使用吊罐法、深孔爆破法等天井施工工艺,从根本上改善工人作业条件。


责任编辑:刘长利

收藏数 收藏 0
为更好的为公众说明安全知识的重要性,本站引用了部分来源于网络的图片插图,无任何商业性目的。适用于《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六条“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向公众提供的作品中适当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之规定。如果权利人认为受到影响,请与我方联系,我方核实后立即删除。

相关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