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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月10日 霸州市胜芳镇西格玛酒店家具厂生产经营性火灾事故5人死

2015-05-13 09:47:34 来源: 佰佰安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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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2014年1月10日,西格玛酒店家具厂搭在夹层承重钢构上垂下的胶管烧爆,5名员工遇难。

事故概况:

2014年1月10日下午,西格玛酒店家具厂员工张百兰和梁庆华进入粘海绵作业区进行生产作业,梁庆华喷胶,张百兰粘海绵。15时30分左右,梁庆华和张百兰先后离开作业区,待张百兰刚走出粘海绵工序作业区的东门口时,小太阳电暖器处发生爆燃。张百兰迅速跑回爆燃处挪椅子,此时搭在夹层承重钢构上垂下的胶管烧爆,火势迅速蔓延扩大引燃周围海绵,张百兰跑出去喊人,梁庆华拿灭火器灭火。但火势已无法控制,并产生大量有毒浓烟。梁庆华和在隔壁缝纫车间的4名女工没有来的及逃离遇难。

事故救援情况:

事故发生后,车间工人刘晓虹拨打119报警电话。15时48分,胜芳中队接到出动命令后,立即出动3部消防车12名消防官兵到场处置。随后,廊坊市公安消防支队指挥中心相继调集霸州中队、码头中队、建设南路中队、大城中队等8个中队15部消防车84名消防官兵到场增援。

现场迅速成立前沿指挥部,成立了搜救组、灭火组、供水监护组、保障组展开灭火救援。21时55分,经过6个小时的全力奋战,大火被扑灭。期间救援人员先后在缝纫车间和海绵车间搜出5名遇难人员尸体。

事故原因:

(一)直接原因。

小太阳电暖器长时间烘烤东侧密闭铁桶,致使铁桶内蒸汽压力过大,桶盖崩开,桶内有机稀释剂蒸汽瞬间大量喷出,遇小太阳电暖器发生爆燃,继而引发火灾。

(二)间接原因。

1.西格玛酒店家具厂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

(1)该厂管理混乱,岗位职责不清,无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员工未经安全培训,安全意识淡薄。在明知厂区车间内存放和使用易燃可燃原材料的情况下,违规配置小太阳电暖器取暖。

(2)工厂安全生产环境恶劣,缺少劳动保护及安全生产措施。

(3)生产布局不合理,各车间生产工序彼此相连,缺少安全间距,未设置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员工逃生困难。

(4)海绵车间内存放大量海绵致使火灾迅速蔓延扩大,产生大量有毒烟气,造成人员伤亡。

2.厂房违法出租安全设施不完备。

厂房未设置室内、室外给水系统,厂区内各建筑物之间防火间距不够。将厂房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相应资质的生产经营单位。

3.地方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履职不到位。

(1)胜芳镇工商分局。对该厂无照经营行为未采取取缔措施,对其违法行为制止不力。

(2)胜芳镇开发区派出所。对该厂消防隐患整治监督不力,对其租用的厂房没有经过消防验收这一问题,未依照规定向霸州市消防大队移交。

(3)霸州市消防大队。在执行“清剿火患”行动中,未按照上级的工作部署抓好落实,工作指导不力、监管不到位。

(4)胜芳安监分局。在日常监管中,对该厂安全设施不健全、安全制度未建立检查不到位,未将其无证无照的情况反馈给相关部门。

4.地方政府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落实不到位。

(1)胜芳镇党委、政府。安全生产属地监管职责履行不到位。

(2)霸州市政府。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落实不到位。

2014年1月10日 霸州市胜芳镇西格玛酒店家具厂生产经营性火灾事故5人死


事故性质:

该事故是一起因违规操作、安全管理不到位引发的生产经营性火灾责任事故。

防范措施建议:

(一)加大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工作力度。

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发明电〔2012〕10号)文件精神,各级人民政府要组织各有关部门联合执法,始终保持“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切实做到“四个一律”,即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在政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下,采取更加严格的监管手段,及时发现、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整顿治理、关闭取缔非法违法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切实解决影响和制约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加快形成严格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

(二)要切实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从根本上强化安全意识,真正落实企业安全生产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坚决克服重生产、重扩张、重速度、重效益、轻质量、轻安全的思想,切实摆正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安全与发展的位置,坚持不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去换取企业的产量增长和经济效益。要依法保证安全生产投入,杜绝偷工减料、降低标准等现象,治理和纠正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认真持久彻底地排查和治理安全隐患,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危险品的管理;加强应急管理尤其要加强应急预案建设和应急演练,提高应对处置事故灾难的能力。各类企事业单位要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组织,明确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和相关管理人员职责;保持消防设施完好有效,保持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编制、完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加强演练;加强消防安全培训教育,提高员工扑救初起火灾和引导人员疏散的能力;建立火灾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及时排查和治理火灾隐患;主动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安全监督管理,切实做好火灾预防工作。

(三)要切实强化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行政首长负责制和其他领导“一岗双责”制以及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监管责任、安全监管部门综合监管责任、地方政府属地监管责任。各级行业主管部门要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建设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认真履行行业安全监管职责,切实加强行业安全监管,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彻底治理纠正和解决违规违章问题,依法取缔关闭非法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各类小厂小矿和小作业经营点。特别要对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危险因素进行认真分析,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劳动密集型企业的消防安全监管。

加强部门间协调沟通,形成齐抓共管、联合执法的合力;公安机关要加强对辖区内消防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督促,推进辖区的消防安全监管工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辖区内各类生产经营单位消防安全的监督管理,全面排查消防安全隐患,督促相关单位彻底消除隐患。


责任编辑:刘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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