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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3月5日 丽水纳爱斯厂区高压触电事故 致2人死亡2人受伤

2015-03-04 13:44:34 来源: 佰佰安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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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2012年3月5日,浙江丽水纳爱斯公司厂区内,4名油漆工在移动一个9米多高的脚手架时,由于操作不慎而意外碰到一万伏的高压电线,一男子当场死亡,另3人送医院救治,其中一人救治无效死亡。

2012年3月5日17时13分许,江苏凯星防腐防火工程有限公司在纳爱斯集团丽水厂区施工时,因移动钢管脚手架触碰到10KV架空高压裸导线,导致4名施工人员触电,其中2人死亡,2人受伤


2012年3月5日 丽水纳爱斯厂区高压触电事故 致2人死亡2人受伤

事故救援

事发后,丽水市人民医院紧急出动医护人员赶往事发现场。除了一名男子已经确认当场死亡外,救护车从现场接走了另外3人。

出事的地点位于厂区的东北角,301号仓库的旁边,民警在现场拉起了警戒线,电力、消防、安监等部门的人员也相继赶到了现场。

虽然在事发后没多久,电力部门就紧急切断了出事线路的供电,但为了确保安全,防止意外再次发生,救援人员还没获准搬动那副脚手架,脚手架还搭在那根高压电线上。

由于强大电流的作用,脚手架底部安装的塑料滚轮甚至都已经融化,粘在了地上。而更加令人触目惊心的是,那名当场死亡的男子还躺在脚手架下,面部一片焦黑,头发也竖了起来,身上还不时有白烟冒出。

“‘啪’的一阵响,人当时就不行了。”据目击者说,事发当时,这名男子身上还曾一度燃起了火,后来是旁人取来灭火器,才将火给扑灭。

与301号仓库隔着一排围墙的是一片居民区。据了解,高压电线并非厂区内的,而是属于那片居民区的,在断电后,居民区里一片漆黑。

据了解,事故中伤亡的4名油漆工并不是纳爱斯公司的员工,只是来为301号仓库的雨棚油漆的。下午的时候,他们正准备移动原本用来油漆作业的脚手架,去维修一个灯泡。4人分别抓着脚手架的四个脚,向前推着脚手架,压根就没注意到上方的高压电线,最终酿成了惨剧。

李海良是被抢救过来的两人之一,湖南人,今年25岁。经过院方的紧急治疗,他的生命体征保持平稳。但他整个人还在瑟瑟发抖,惊魂未定。

李海良回忆说,下午5时多刚下班后,他和另外3名工友又被安排去维修纳爱斯厂区仓库雨棚上的一盏电灯,因为灯泡的位置比较高,所以他们4个人就推着脚手架过去。李海良说:“就像被雷击一样,眼睛一黑,瞬间就倒了下去。”

过了一分多钟,他才爬了起来。由于害怕再被电到,他下意识地就往厂房外面跑。李海良说,当时他已经忘记了疼痛,也忘记了呼喊,只祈求可以有人来帮忙,自己做了什么也全然不知。

据了解,4名工人当中有3人为湖南籍,1人为浙江籍。急诊科医生称,被抢救过来的两人中,李海良算是比较幸运的,另外一位因为肺水肿等严重病情已经进了重症监护病房。

事故原因:

(一)直接原因: 1、脚手架高度超过高压线高度,在移动过程中脚手架顶部钢管触碰到路边绿化带上空的10KV架空高压裸导线,导致施工人员被电击。

2、施工人员安全意识淡薄,没有发现重大隐患,脚手架转向操作困难,在移动架子过程中发生偏离时没有及时纠正。

(二)间接原因:1、施工单位未对员工进行有效安全教育培训。前期筹备负责人蒋某、施工负责人方某,没有项目经理安全资格证,不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2、施工单位未制订该工程施工方案,未制订脚手架安全操作规程,未督促项目部落实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对现场安全缺乏监督管理。

3、施工单位未能及时排查隐患,未对施工场所周边的危险因素进行辨识并告知从业人员,未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4、业主单位未未指定专门安全管理人员对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协调和管理。

事故处理情况:

责成凯星公司认真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加强项目安全管理,认真查找事故原因,吸取事故教训,并由丽水市安监局对江苏凯星防腐防火工程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行政处罚。



责任编辑:胡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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