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师跪求谅解”并无赢家
一提起幼儿园老师打孩子,相信很多人立马会联想到那些可怕的幼师虐童画面:扇耳光,用胶带封嘴,吃饭慢就用针扎……毫不夸张地说,这些超乎人们想象力的“刑罚”,极大地刺痛了公众的心灵,震惊之余,纷纷呼吁要采取相关措施切实遏制幼师虐童之手。然而,兰州的这位并未构成“虐童”的幼师,却有遭受家长“虐师”之嫌,同样令人感慨万千。
近日,在兰州市城关区民勤街丑小鸭幼儿园菠萝班的家长群里,大家都在关注一个话题——5月20日,菠萝班的圆圆(化名)被一位女老师打了。圆圆家长知道后与当事老师发生争执,老师随后登门道歉,跪求原谅。事发后,当事老师已被园方辞退。
老师被逼下跪且被辞退 其实并没有赢家
古话说得好:得饶人处且饶人。爱孙心切,舐犊情深,这本是人之常情,但如果报道属实,当事老师并非不可宽恕的“虐童”恶魔,何苦相逼?即便完全不认可老师的教育行为,那也应当通过正当程序申述,依照相应法规惩处。
老师被逼下跪且被辞退,看起来是家长大获全胜,但其实并没有赢家。试想,任何一位接班的老师,知道孩子的家长极其“强势”,还敢惹祸上身,好好管教吗?
这样的事情并非个例,近期连续发生的两起家长殴打教师事件便是例证:湖南衡阳某中学,一位家长因为孩子在全班轮换位置中被轮换到后排,就认为班主任针对她家小孩,打了怀孕不到3个月的女班主任两个耳光;上海某中学一英语老师因上课时推了一下睡觉的学生,家长次日就当着全班学生的面打了女老师三个耳光……
除父母之外,老师被认为是孩子最值得信赖的。然而,由于各自出发点、教育观、社会地位的不同,家长与老师之间常常发生矛盾。如果家长对老师失去了基本的信任,就会对老师严加“提防”,生怕孩子受委屈。在这样的情形下,即便是正常的教育也会被家长误解。如果教师的教育方式真的不当,家长的反应更是可想而知。
教师成高危职业 教师合理行使教育权需提供法律依据和保障
苏霍姆林斯基说:“没有惩罚的教育是不完整的教育。”可眼下,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哪怕是一丁点儿小差错,都会遭到舆论的强烈谴责,都会被扣上“违反师德”的大帽。而随着近些年来,我国中小学以及大学校园里的师生关系正在经历着前所未有的变化。随着“师生平等”、“尊重学生”、“以学生为中心”等观念的广泛传播和深入人心,一向被视为教育对象、管理对象的学生,其地位一路飙升。
与教师高高在上的传统师生关系相比,这毋庸置疑是巨大的进步。但我们必须警醒的是,在这一过程中难免存在矫枉过正的情况。而且,仅仅单独提升某一方面的权利,或者过分倚重某一种权利,有可能使校园权利生态出现新的不平衡,带来新的问题。
而一些教育界人士和舆论大力倡导“只有不合格的老师,没有不合格的学生”,“学生永远是对的”,“学生是上帝”等有失偏颇的教育信条,信奉“赏识教育”、“激励教育”,反对任何形式的批评和惩罚。因为一味强调尊重学生、维护学生权益,所以一旦师生之间发生冲突,不管事情的起因如何,社会舆论的天平首先倒向学生一方,而校方和教育主管部门也要作出保护学生的姿态而首先惩处教师。
当教育走向“一切以学生意志为转移”的极端,当教育被视为收钱提供服务的产业,教师自然不敢、不愿也不能行使自己的“教育权”,对于出现问题的学生,要么不负责任地不管不问、听之任之,要么就采取跪求之类的方式去感化。
真正懂教育的人都知道,没有惩罚和批评的教育是不完整的教育和不负责任的教育,没有接受过惩罚的孩子也不会成长为能担当责任的社会人。如果教师总是一味地讨好和迁就学生,一样也能贻害学生终身。
我国颁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提出“提高教师地位,维护教师权益,改善教师待遇,使教师成为受人尊重的职业”,可如果教师都要“跪着教书”,哪个优秀的年轻人愿意从教?因此,我们的教育部门是否也该在明确学生享有哪些权利的同时,为教师合理行使教育权提供法律依据和保障。
化解危机需老师与家长的相互理解尊重
从兰州一幼儿园教师被逼下跪这起事件中,我们更应该看到其背后隐藏的家校信任危机,也看出了教师职业的无奈,倘若任其滋长,小事就会变成大事,甚至家校之间相互拆台,而最大的受害者终究还是孩子。要想化解危机,教师固然要作出表率,家长也不能得理不饶人,应当给予教师更多的理解、尊重与支持。
责任编辑:胡玲玲
- 关键词
- 幼师打小朋友
- 教师停职
相关阅读
-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