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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5期

尘肺病危害不容小觑 加强防范刻不容缓


导语

  近日,一条“尘肺病父亲在儿子婚礼前一天咽气”的新闻,引起了所有人对尘肺病的关注。很多救助尘肺病的机构及志愿者称,尘肺病严重时,甚至不能平卧,连睡觉都得跪着,最后因肺功能衰竭,呼吸困难跪着而死,其状之惨,令人目不忍睹!可事实上,危害如此严重的疾病,似乎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反而在近年来呈高发趋势,不得不引起人们的反思。

近年来,我国尘肺病病人越来越多,而且多是一些农民工,面对如此大病,本来就贫困的他们,家里更是雪上加霜。有统计称,我国尘肺病人数字现已达到78万。为什么这么多人会得尘肺病呢?一方面与企业安全生产监管不力有关,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大多数患者在得尘肺病前,对尘肺病没有一个基本的认识造成。因此,要想从源头上防治尘肺病,保证职业安全,除了相关部门要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外,更重要的是,加强宣传,提高全民的尘肺病危害及防范意识。

尘肺病危害不容小觑 加强防范刻不容缓

得了尘肺病的父亲 在儿子结婚前一天离世

2011年11月21日,贫病交加的何开宏,终于没能抵抗住病魔的到来,在儿子婚礼前一天去世,儿子含泪先办了婚礼,又给父亲办了葬礼。

尘肺病危害不容小觑 加强防范刻不容缓

据了解,何开宏是陕西省山阳县石佛寺镇碾子坪村人,1989年,18岁的何开宏跟随村里人一起去了洛南陈耳金矿打工,成为村里第一批在外“发财”的人。

谁知道没过几年,村里几位在金矿的“老员工”感到身体不适,经常出现喘气困难,咳嗽严重时还带有血块,都以为得了“痨病”(肺结核),当时压根就不知道“尘肺病”这个“新词”。没过多久,何开宏的大舅哥,也就是一同在陈耳金矿的工友张道银先死了,紧接着,二舅哥张道富也不行了。

何开宏开始紧张起来。他再也不敢去金矿了,但没想到,尘肺病到底还是来了,在金矿打工挣来的钱都花在医药费上还不够。为了能在死之前,看到儿子结婚,他特意把儿子婚礼提前,但还是没等到那一天。

尘肺病问题严重 全国尘肺病人数已达78万人

煤矿尘肺病防治形势严峻 直接经济损失达80亿元

11月28日,在太原召开的山西煤矿职工尘肺病防治工作报告会上,中国煤矿尘肺病防治基金会理事长黄毅说,目前全国尘肺病累计接到报告人数达78万人,且每年以2.8万例速度递增,其中80%就集中在煤炭行业,每年死于尘肺病的煤矿工人数远高于同期生产事故死亡人数,煤矿尘肺病防治形势十分严峻。目前,国内尘肺病累积病例及可疑尘肺病例近百万,尤以煤炭系统为重,每年尘肺病给国家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达80亿元,众多患者成为急需救助的弱势群体。

每一千个人里 就有一个尘肺病患者

报道称,山西全省累计查出煤矿尘肺病患者3.6万名,占全省总人口的千分之一;北京市门头沟煤矿每年有200多人死于尘肺病;至2002年底全国检出尘肺病病人58万多名,现存活44万余名。卫生部目前统计的煤矿尘肺病数字,仅仅是国有大型煤矿的病例数,还不包括地方煤矿和乡镇煤矿。2003年,全国产煤17.4亿吨,其中地方煤矿和乡镇煤矿占9亿吨,占一半多;“专家们估计,这类煤矿的尘肺病要远远高于国有大型煤矿”,那么,实际数字至少比“58万多名”多出一倍,也就是说,全国估计有一百二十多万尘肺病患者。一百二十多万意味着什么?意味着每一千个中国人里头,就有一个尘肺病患者!

尘肺病危害不容小觑 加强防范刻不容缓

农民工对尘肺病不了解 得病才知道危害有多大

“出川打工挣钱好,保护身体更重要。” 四川成都火车北站广场上人头涌动,大批农民工踏上了新一年的外出务工路。人流中,数十名志愿者微笑着将一份份印制精美的预防尘肺病知识公益宣传单和消毒湿纸巾,送到每一位途经的农民工手上。

组织此次公益宣传活动的成都市科技新闻学会负责人称,他们在救助尘肺病患者过程中,发现不少患者是因为缺乏基本的自我防护意识,错过了最佳预防期。

可事实上,许多农民工并不了解尘肺病的危害,甚至对这种职业病一无所知。再加上有些企业为了利润,不对从业人员进行任何安全防护,更增加了职业病患病几率。

因此,防范职业病,首先要从加强尘肺病的科普知识宣传开始,这才是最重要的。只有大家有了自我防护意识,才能减少尘肺病的发病机率。

偏远山村:越贫困越尘肺,越尘肺越贫困

据现有规定,尘肺病治疗费用不在新农合的报销范围之内,因此,许多家庭为了治病已倾家荡产,负债累累。根据大爱清尘2014年对8个省份,449名尘肺病工人的调研,看病的巨大花销和没有收入来源成了尘肺病人最难解决的 问题,其次还有孩子上学、父母养老等问题。

尘肺病危害不容小觑 加强防范刻不容缓

很少有尘肺病农民工能享受到工伤保险的待遇,贫病交加的死去是大多数尘肺病工友的命运。因此,大多偏远山村陷入“因贫致病,因病致贫”的恶性循环之中。农民因为贫困选择外出打工,他们怀着“发财致富”或盖气派房子的梦想走向城市或厂矿,十多年后他们因罹患尘肺病不得不带着羸弱的身体回到农村,不仅没能带回财富,反而在贫穷的山村增添了一具日渐羸弱的身体。

民间救助力量薄弱 政府须加强救助力度

尘肺病害的不是一个人 会拖垮整个家庭

据了解,尘肺病农民工中,90%在30岁到50岁之间发病,都是家庭收入的主要支柱。在患病后,他们丧失了劳动能力,导致家庭断绝了生活来源,一些患者更因无钱放弃治疗,甚至自杀,他们的孩子也因贫辍学。

尘肺病危害不容小觑 加强防范刻不容缓

民间救助根本就是杯水车薪

据2014尘肺病救助与地方经验分享研讨会上获悉,虽然有公益基金的持续救助,但民间救助远赶不上尘肺病患者死亡的速度。大量尘肺病农民工因没有纳入工伤保险,得不到基本的医疗救治,他们的家庭债台高筑,生活陷入困境。

截至2011年底,全国累计报告尘肺病702942例,占全国报告职业病的九成,病死率高达22.04%。更值得关注的是,许多尘肺病农民工的治疗费,甚至超过其终生创造的劳动价值。因此,政府须加大尘肺病在看病报销等方面的救助力度。

尘肺病患者的三难

尘肺病看病难

据有关部门测算,尘肺病患者一年的治疗费用平均为2万元~3万元。很多尘肺病农民工家庭陷于看病难、生活难的困境。许多尘肺病患者都是家里的支柱,患病后丧失劳动能力。由于没有工伤保险,得不到基本的医疗救治,同时巨额治疗费用则拖垮了家庭。

尘肺病鉴定难

《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申请职业病诊断时应当提供:(一)职业史、既往史;(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三)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四)工作场所历年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资料;(五)诊断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必需的有关材料。用人单位和有关机构应当按照诊断机构的要求,如实提供必要的资料。”

那么多材料证明,什么维权常识都没有的农民工,该去哪拿?有些证明还需要用人单位开,事实上,又有哪个用人单位会爽快地开呢?即使能拿到,病都拖到晚期了,还有得治吗?

尘肺病维权难

得尘肺病的人大多是农民工,他们工作流动性大,没有相关的维权常识和尘肺病防范意识,得病后的维权路,不比看病难多少。

据香港理工大学和香港中文大学两位博士生对大陆尘肺病工人维权的跟踪调查,尘肺病工人走法律途径维权并不“划算”——“工人经历了这一系列的法律维权程式,时间就要过去2、3年,所花的时间、金钱也非常可观,资方希望通过这个漫长的司法程式拖垮工人,甚至拖死工人,也杜绝之后工人的法律维权”。

粉尘危害并非不可治理 台湾就有很好的经验

台湾治理尘肺病 向世界最高标准看齐

台湾把由职业带来的身体危害统称为“职业灾害”,“职业灾害”又包括“职业伤灾(比如触电、坠落等)”和“职业病(和大陆一样,台湾的职业病中尘肺病占到80%左右的份额)”。

尘肺病危害不容小觑 加强防范刻不容缓

为了和“职业灾害”做斗争,台湾劳动部门于2001-2004年推行“四年降灾中程计划”,达成了四年内减少职灾死亡人数40%的目标,可以说成绩斐然。然而台湾政府主管部门“行政院劳工委员会”仍旧承认,比起英、美、日等工业先进国家,台湾职灾死亡率仍然高出甚多。以英国为例,2006年每百万劳工仅有8人死亡,而台湾同年每百万劳工则有38人死亡,显示台湾在职场减灾工作的推动上仍有努力空间,他们要向英美等先进国家看齐。

在重拳治理之下,台湾尘肺病的致残疾(失能)人数几乎直线下降。可见尘肺病不是管不了,而是取决于管不管。

欧洲如何解决尘肺病

尘肺病属于工伤责任,按照欧洲解决这个问题的经验,是最后由国家、社会通盘统筹解决这个问题,解决效果非常好。欧洲当时在19世纪中后期采取的措施是两方面:第一,由国家整体接盘尘肺病患者的医疗及生活保障,即公共政策担责。第二,出现刚性立法,遏制和消灭尘肺病再生的环境。就是不仅要解决当下的尘肺病患者问题,更要遏制尘肺病,消灭粉尘生产环境,这个非常重要。

防治尘肺病 须引起所有人重视

加强防范监管 是解决尘肺病问题的根本

尘肺病的治疗,无论是对于个人,还是政府,都需要面对巨大的资金困难,因此,要想从根本上解决尘肺病问题,还是以防为主。

尘肺病危害不容小觑 加强防范刻不容缓

要防治尘肺病,相关部门要对企业作业场所环境指标、防护措施等进行严格监管。在粉尘作业场所,企业必须设置排烟设备,采用防尘技术,使空气中的有害物质浓度控制在国家卫生标准之内,并为工人提供有效的防毒防尘面具和口罩。同时,要求企业定期组织农民工体检,加大防护宣传。特别是对煤炭生产企业,要树立起“粉尘超限就是事故”的理念,把煤矿粉尘浓度管理和瓦斯治理放在同等重要的地位。如果有企业不按规定操作,就进行严格处罚。

煤炭企业要严格执行国家规定

仅靠相关部门监管,难免有疏漏之处,煤炭企业要做好自律,进一步落实煤矿职业卫生监管责任和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认真执行《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做好煤矿职业健康监护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接触职业危害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和应急的职业健康检查。

健全尘肺病防治法规

2013年11月12日国务院发布的有关文件明确提出,要加大对尘肺病的预防与救治力度,改变了尘肺病问题长期被忽视的被动局面。但仅仅是口号的宣传是不够的,只有健全完善尘肺病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加快推进尘肺病作为重特大疾病的医疗救助办法,才能更好的预防尘肺病,给患了尘肺病的人带来生活的希望。

尘肺病患者的维权救助工作 相关部门须积极推进

目前,我国尘肺病患者大多数是农民工,维权能力弱,又常常面临劳动合同不完善、工作流动性大等问题,既得不到有力的防护,得病后又难以获得赔偿,面对高额的医疗费用,个人和家庭往往陷入困境。相关部门必须做好对尘肺病患者的维权和救助工作,提高企业违法违规成本,切实保障工人利益。

加强宣传 增强劳动者的尘肺病防范维权意识最重要

尘肺病患者大多是一些农民工,他们没有相关的防范意识,因此,加强对偏远地区农民工尘肺病的宣传防范显得尤其重要,因为健康是自己的,如果农民工了解了尘肺病的危害,是不会为了一时的财富而拿健康生命去换的,因为尘肺病日后带来的灾难会比他们得到的更多。

因此,对于防范尘肺病的发生,我们不能把希望仅寄托在企业身上。企业的一线职工应有防控意识,对于未按时发放防控装备的企业,职工可以到相应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举报维权,不要再继续在一些安全生产不规范的企业工作。

更多防范尘肺病的职业安全常识尽在本安全网站。


责任编辑:胡玲玲

结语
说到安全生产,人们都知道加强监管,预防流血的矿难事故发生,但很多人却忽视了看似不流血的尘肺病,而事实上,死于尘肺病的患者是矿难和其他工伤事故死亡人数的数倍。尘肺病是危害人体健康最严重的职业病,因此,相关部门对尘肺病的宣传防治工作刻不容缓。远离尘肺病,每一个人都有必要主动的去学习相关防范知识,为自己的健康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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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键词
  • 尘肺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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