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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只公证不过户产生的纠纷

2019-06-14 22:19:15 来源: 佰佰安全网 2068人阅读
导语:

我国规定不动产权是登记注册制,没有产权证,就仍没有所有权。那么,房产只公证不过户产生的纠纷呢?就让佰佰安全网的小编带领大家去详细了解一下吧!

房产只公证不过户产生的纠纷

有的购房者为了避税只公证不过户,有的购房者因为房子在抵押或者无法正常上市交易,也只公证不过户。房产只公证不过户产生的纠纷呢?佰佰安全网和您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房产只公证不过户产生的纠纷:

一、卖房者可能因房屋增值大而要求取消交易。虽然签订了合同,也进行了公证,但法院就此类纠纷判决时,不一定会判房子属于购房者;

二、房屋权利受到限制。比如,房屋产权所有人由于民事诉讼、刑事惩罚等,使房子被查封、抵押,卖方权利就不能全面行使。这样的房子可能被没收、拍卖,购房者只能向卖房者要求返还本息;

三、房屋共有人不同意卖房;

四、卖房者对房屋没有产权,只有使用权;

五、联建房、小产权房拿不到产权证。购房者在购买这类房屋后,是无法取得合法房产证的,如不符合城市规划,政府可以对这类房屋进行无偿拆除,所有损失只能购房者自己承担。这里要提示,房产证已经变更为不动产权证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生效以及所有权可不登记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十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和国家统一登记制度】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上述就是佰佰安全网小编为您提供的关于房产只公证不过户产生的纠纷的解答,希望我的文章会让您对这个问题有更清楚的了解!要了解更多关于财产安全的相关知识,请您多多关注佰佰安全网吧!


责任编辑:王秀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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