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物 手机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必备材料有哪些

2019-05-11 23:18:13 来源: 佰佰安全网 1518人阅读
导语: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买受人接受此项财产并支付约定价款的合同法。买卖是商品交换最普遍的形式,也是典型的有偿合同,那么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必备材料有哪些呢?下面跟着佰佰安全网小编一起来了解了解吧。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必备材料有哪些

因为许多人对房地产相关法律法规不了解,或者其他一些个人原因等等,导致人们对自己的产权保护不到位,而引发一些房产纠纷问题,对于此类问题我们可以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大家知道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必备材料有哪些吗?

一、证明当事人(原告、被告、第三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a、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户口薄、居住证等;

b、当事人为法人或其它经济组织的,应当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登记机关注册的工商信息资料,社团法人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等;

c、当事人在讼争的法律事实发生后曾有名称变更或分立、合并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

二、证明买卖合同关系及从属的担保合同关系成立的证据

a、买卖合同书;

b、订货单;

c、证明违约、承诺生效的信函、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

d、证明口头合同成立和生效的证据,如证人证言,实际履行凭证等;

e、证明担保合同关系的保证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定金合同或交付定金的凭证、保函等。

三、证明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据

a、交、收货凭证:交货单、送货单、提货单、收货单、入库单、仓单、运单等;

b、货款收支凭证:收据、银行付款凭证、发票等;

c、证明拖欠货款的证据:结算清单、欠条、还款计划还款承诺书、能证明欠货款事实的信函等;

d、合同约定向第三人履行或第三人履行的,则提交第三人关于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明及相应凭证。

以上是佰佰安全网小编介绍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必备材料有哪些的内容,本网财产安全知识库中还有很多关于财产纠纷方面的知识,感兴趣的朋友可以继续关注,可以更好的保护我们的财产。


责任编辑:张小付

  • 评论
  • 评论
以下网友言论不代表佰佰安全网观点 发表
为更好的为公众说明安全知识的重要性,本站引用了部分来源于网络的图片插图,无任何商业性目的。适用于《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六条“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向公众提供的作品中适当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之规定。如果权利人认为受到影响,请与我方联系,我方核实后立即删除。

小编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