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物 手机

医院检查梅毒艾滋流程

2018-11-09 17:12:15 来源: 佰佰安全网 1758人阅读
导语:

梅毒是由苍白密螺旋体引起的慢性全身性性传播性疾病,早期主要表现皮肤黏膜损害,一般要到医院检查才能确诊的,那么医院检查梅毒艾滋流程是怎么样的呢?让佰佰安全网小编来为大家简单的介绍一下吧。

医院检查梅毒艾滋流程

梅毒临床常见的损害有丘疹,乳头样、角化性斑块或菜花样赘生物,颜色从粉红到灰白色,取决于单个乳头毛细血管的充盈状态,大小不等,质地多数较软,好发部位是冠状沟,龟头,包皮,尿道口,系带,阴茎体,阴囊和肛周等部位,那应该如何预防梅毒的感染呢?

应避免与患者或可疑带菌者发生性接触。应自觉抵制各种婚外性关系和不正当的性行为,做到自尊、自爱,尤其是对于目前尚无有效治疗方法的艾滋病,做到这一点就显得尤为重要。那些尚未治愈的性病患者,绝对禁止与配偶发生性行为,且不能与家人共用浴缸、浴盆,最好分室分床居住,其次是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不使用他人的毛巾、盆、剃刀等;在公共场所如旅馆、浴池、游泳池等加强自我保护意识;不吸毒,不轻易使用进口的血液制品,下面来了解一下医院检查梅毒艾滋流程是怎么样吧?

一般要到医院挂皮肤科,医生开检查单子,之后去化验室抽血检查,一到两天出结果,如果tppa阳性,rpr阳性,那就是证明你被感染梅毒。

梅毒症状:

1、一期梅毒:标志性临床特征是硬下疳。好发部位为阴茎、龟头、冠状沟、包皮、尿道口;大小阴唇、阴蒂、宫颈;肛门、肛管等。也可见于唇、舌、乳房等处。①硬下疳特点为感染TP后7~60天出现,大多数病人硬下疳为单发、无痛无痒、圆形或椭圆形、边界清晰的溃疡,高出皮面,疮面较清洁,有继发感染者分泌物多。触之有软骨样硬度。持续时间为4~6周,可自愈。硬下疳可以和二期梅毒并存,须与软下疳、生殖器疱疹、固定性药疹等的生殖器溃疡性疾病相鉴别。②近卫淋巴结肿大出现硬下疳后1~2周,部分病人出现腹股沟或近卫淋巴结肿大,可单个也可多个,肿大的淋巴结大小不等、质硬、不粘连、不破溃、无痛。

2、二期梅毒:以二期梅毒疹为特征,有全身症状,一般在硬下疳消退后相隔一段无症状期再发生。TP随血液循环播散,引发多部位损害和多样病灶。侵犯皮肤、黏膜、骨骼、内脏、心血管、神经系统。梅毒进入二期时,梅毒血清学试验几乎100%阳性。全身症状发生在皮疹出现前,发热、头痛、骨关节酸痛、肝脾肿大、淋巴结肿大。男性发生率约25%;女性约50%。3~5日好转。接着出现梅毒疹,并有反复发生的特点。①皮肤梅毒疹80%~95%的病人发生。特点为疹型多样和反复发生、广泛而对称、不痛不痒、愈后多不留瘢痕、驱梅治疗迅速消退。主要疹型有斑疹样、丘疹样、脓疱性梅毒疹及扁平湿疣、掌跖梅毒疹等。②复发性梅毒疹初期的梅毒疹自行消退后,约20%的二期梅毒病人于一年内复发,以环状丘疹最为多见。③黏膜损害约50%的病人出现黏膜损害。发生在唇、口腔、扁桃体及咽喉,为黏膜斑或黏膜炎,有渗出物,或发生灰白膜,黏膜红肿。④梅毒性脱发约占病人的10%。多为稀疏性,边界不清,如虫蚀样;少数为弥漫样。⑤骨关节损害骨膜炎、骨炎、骨髓炎及关节炎。伴疼痛。⑥二期眼梅毒梅毒性虹膜炎、虹膜睫状体炎、脉络膜炎、视网膜炎等。常为双侧。⑦二期神经梅毒多无明显症状,脑脊液异常,脑脊液RPR阳性。可有脑膜炎或脑膜血管症状。⑧全身浅表淋巴结肿大

3、三期梅毒:1/3的未经治疗的显性TP感染发生三期梅毒。其中,15%为良性晚期梅毒,15%~20%为严重的晚期梅毒。①皮肤黏膜损害结节性梅毒疹好发于头皮、肩胛、背部及四肢的伸侧。树胶样肿常发生在小腿部,为深溃疡形成,萎缩样瘢痕;发生在上额部时,组织坏死,穿孔;发生于鼻中膈者则骨质破坏,形成马鞍鼻;舌部者为穿凿性溃疡;阴道损害为出现溃疡,可形成膀胱阴道漏或直肠阴道漏等。②近关节结节是梅毒性纤维瘤缓慢生长的皮下纤维结节,对称性、大小不等、质硬、不活动、不破溃、表皮正常、无炎症、无痛、可自消。③心血管梅毒主要侵犯主动脉弓部位,可发生主动脉瓣闭锁不全,引起梅毒性心脏病。④神经梅毒发生率约10%,可在感染早期或数年、十数年后发生。可无症状,也可发生梅毒性脑膜炎、脑血管梅毒、脑膜树胶样肿、麻痹性痴呆。脑膜树胶样肿为累及一侧大脑半球皮质下的病变,发生颅内压增高、头痛及脑局部压迫症状。实质性神经梅毒系脑或脊髓的实质性病损,前者形成麻痹性痴呆,后者表现为脊髓后根及后索的退行性变,有感觉异常、共济失调等多种病征,即脊髓痨。

以上是佰佰安全网小编介绍的医院查检梅毒艾滋病流程及梅毒的常见症状的内容,如果大家还想了解更多梅毒的知识,那就继续浏览本网传染病安全知识库中的内容吧。


责任编辑:张小付

  • 评论
  • 评论
以下网友言论不代表佰佰安全网观点 发表

相关阅读

为更好的为公众说明安全知识的重要性,本站引用了部分来源于网络的图片插图,无任何商业性目的。适用于《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六条“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向公众提供的作品中适当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之规定。如果权利人认为受到影响,请与我方联系,我方核实后立即删除。

小编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