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8月,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新疆食品药品检验所、新疆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等5家承检机构,对全疆范围内生产经营的粮食及其制品、肉及肉制品、蔬菜及其制品、饮料、调味品、乳制品、餐饮食品等17大类413批次食品和114批次保健食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其中,食品监督抽检项目合格的样品407批次,不合格6批次,不合格率1.5%。
不合格批次的产品包括:4批次粮食及粮食制品(淀粉制品:粉条、粉丝)的铝的残留量超标,1批次调味品(酱油)的氨基酸态氮和苯甲酸不合格,1批次酒(发酵酒)的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的要求。
“人体若长期或过量食用铝含量超标的食品,骨质会变得松软,脑组织发生器质性改变和记忆力减退。”自治区食药监局风险监测与应急管理处副处长隆翊俊介绍,粮食及粮食制品(淀粉制品:粉条、粉丝)的铝残留量超标,原因有二,一是粉条、粉丝加工工艺的需要,多数生产加工企业实际生产过程中为解决粉条、粉丝的黏连、断条等问题,在没有明矾替代品的情况下,违规添加明矾,从而造成产品铝含量超标;二是部分企业虽然采用了无明矾加工粉条、粉丝技术,但未把好原料关,造成粉条、粉丝铝超标。
食药监管部门已责令违法生产经营企业采取措施下架、召回不合格食品,查找问题原因并整改。
不合格食品:1.北京吉祥云峰经贸有限公司生产的特级红薯粉丝(云峰)(生产日期:2015/3/8);2.乌鲁木齐海畔渔家商贸有限公司生产的金海鸥水晶粉(计量称重)(生产日期:2015/3/10);3.乌市西山路鑫粮淀粉制品厂生产的粉条(德哥好)(计量称重)(生产日期:2015/8/4);4、在乌市天山区碱泉三街利民农贸市场“小代副食品调料批发”抽检的粉条(计量称重)(生产日期:2015/7/15);5、乌鲁木齐县安宁渠王新酱醋厂生产的老抽酱油(酿造酱油)(生产日期:2015/6/1);6.新疆加亿德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枣相逢酒(500ml/瓶)(生产日期:2013/3/27)
大家在购买此类商品时,一定要注意好生产日期,如果与曝光日期相符的一定不能购买。
责任编辑:杨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