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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倍健促销被指价格欺诈

西倍健促销被指价格欺诈

7月17日,西倍健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17年7月14日收到《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宝安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书》。
2017-07-21 14:07:46 7385人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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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7日,西倍健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17年7月14日收到《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宝安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书》。

公告显示,经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宝安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宝安市场监管局”)初步调查并告知,西倍健在其经营的天猫网旗舰店发布商品原价与狂欢促销价存在不实且公司不能提供原价的交易记录,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规定的价格欺诈行为。西倍健自收到上述行政处罚告知书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有权提出陈述、申辩意见。宝安市场监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拟责令西倍健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5000元。上述仅为行政处罚告知书的预计处罚措施,待宝安市场监管局正式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再进行详细公告披露。

西倍健称,公司将在规定期限内积极与宝安市场监管局进行沟通,提供证据并提出陈述、申辩意见,避免宝安市场监管局出具正式行政处罚决定。公司现已将涉及产品下架,目前公司生产经营一切正常,未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较大不利影响。

西倍健续称, 公司已就本事件召开专项会议,要求各部门认真核查情况,积极配合监管部门调查并提供有关证据,再次重申公司须合法合规经营,要求各部门要组织相关人员加强学习并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及相关专业知识,提高守法意识,坚持合法合规经营,坚决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林氏木业雅兰床垫涉嫌价格欺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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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1月11日,家居品牌再创销售新高,其中林氏木业以3.3亿元的销售额排名天猫全类目第四、家居类目第一,雅兰床垫则以5648万元的销售额位列家具类目第四、床垫品牌销售之首。然而,这些光鲜数字的背后却并不光鲜,人们以为“双11”这一天购物最便宜,却不知跌入了价格陷阱——“双11”这天,林氏木业和雅兰床垫部分产品并非全年最低价,要么比之前的常规销售价高,要么比之后的新一轮促销价高。

12月1日,记者通过慢慢买比价网查询、对比发现,作为家居类网销冠军的林氏木业,其天猫店内一款名为“林氏木业中国红刺绣现代布艺沙发可拆洗小户型客厅布沙发组合978”的产品“双11”当天售价为3580元,但在10月3日-20日售价为3280元,比“双11”还便宜300元;另一款名为“林氏木业时尚皮布沙发组合创意储物客厅转角布艺沙发家具2027#”的产品“双11”之后的价格却比“双11”当天便宜,该款产品在10月3日-11月27日期间售价为9760元,11月28日却降到了4880元,比“双11”便宜4880元,降价额度达100%。

类似情况也出现在“双11”床垫网销冠军雅兰床垫身上。北京商报记者通过慢慢买比价网查询发现,其天猫店内一款名为“香港雅兰希尔顿酒店专供至尊版乳胶床垫”的产品在11月11日售价为10370元,但在10月3日-8日期间售价为10133元,比“双11”便宜237元;其店内另一款名为“香港雅兰法伦汀软硬两用进口天然乳胶床垫”的产品在“双11”之后比“双11”当天还便宜,10月3日-11月13日,该款产品售价为5289元,11月25日之后成为“双12”促销预售款,售价为4717元,比“双11”便宜572元。

欺诈消费者行为如何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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欺诈是指以使人发生错误认识为目的的故意行为。当事人由于他人的故意的错误陈述,发生认识上的错误而为意思表示,即构成因受欺诈而为的民事行为。《合同法》允许受欺诈的一方当事人撤销该种民事行为, 而在《民法通则》中欺诈也是致使民事行为无效的行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就明确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价款或接受服务费用的一倍。”

作为消费者的我们,如果在日常生活消费过程中遇到消费欺诈行为怎么办?如何来认定并且依据法律获得双倍赔偿呢?小编将在以下为您分别介绍:

消费者的认定

从法律意义上讲,消费者应该是为个人的目的购买或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的社会成员。应具备以下几个条件:第一,消费者应当是公民为生活目的而进行的消费,如果消费的目的是用于生产,则不属于消费者范畴;第二,消费者应当是商品或服务的受用者;第三,消费的客体既包括商品,也包括服务;第四,消费者主要是指个人消费。但是也有例外,如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并没有明确规定,消费者是指消费者个人,实质上就是即包括了消费者个人,也包括了单位或集体,只要是用于生活消费的,都属于消费者范畴。

欺诈的认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68条,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

构成欺诈行为一般必须具备以下4个要件:

(I)欺诈人有欺诈的故意。欺诈的故意,是指明知自己的陈述是虚伪的,并会导致对方陷入错误认识,而希望或放纵这种结果的发生。欺诈的故意包括两方面:一是陈述虚伪事实的故意;二是诱使他人陷入错误认识的故意。

(2)欺诈人实施了欺诈行为。欺诈行为,是指欺诈人故意陈述错误事实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使他人陷入错误认识的行为。故意陈述错误事实和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是构成欺诈行为的两个方面。故意陈述错误事实的行为,例如将假冒伪劣商品说成质优价廉。

(3)被欺诈人因欺诈而陷入错误。所谓错误,是指对合同内容及其他重要情况的认识缺陷。构成欺诈,一般必须是被欺诈人的错误认识与欺诈人的欺诈行为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4)被欺诈人因错误而为意思表示。如果被欺诈人的意思表示并不是因欺诈行为而作出的,也不构成欺诈。这表明被欺诈人的意思表示与欺诈行为之间具有因果联系。

如果既能举证证明自己是为生活而消费,并且又能证明经营者或者生产者存在欺诈的行为,那么,对于你的双倍赔偿请求就好办了,就是诉讼到法院,也能增大胜诉的可能性。


佰佰支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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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遇到价格欺诈怎么办? :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销售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服务者要求赔偿。

小编总结

小编总结
结语
结语
若遭遇价格欺诈,消费者要随时收集证据,拿起法律的武器为自己维权,让经营者付出相应的代价,让我们的市场环境越来越好。
结语

责任编辑:孟洋洋

您认为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 ,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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