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佰佰安全网 > 佰佰知识 > 安全百科 > 交通安全 > 吊车事故

1、起重机事故的主观原因

驾驶员经验不足,对驾驶的起重机不熟悉,也不检查起吊货物的重量,盲目操作;

驾驶员违章操作,不遵循起重机规格说明和注意事项,使起重机过载运行;

起重机设备无专门人员检查管理,起重机运行时没有人指挥。

2、起重机事故的客观原因

起重机没有一些测量设施,无法为驾驶员提供准确的参数;

工程方没有告知起吊货物的具体重量及尺寸。

通过主观和客观两个方面,让大家了解起重机事故发生的原因,看完大家都会清楚,细节决定着成败,在操作大型机械设备时,一定要小心谨慎,避免发生不可挽回的局面。

吊车事故常见的类型

1.脱绳事故

套绳事故是指捆扎吊索上的重物从捆绳上脱落造成的人员伤亡事故.造成跳绳事故的主要原因是捆绑方式不当和重物的本质,造成重物滑脱;吊装重心选择不当,造成吊装中心不稳定,部分负载被提起或重物脱落;起重吊杆受碰撞、冲击、振动等因素影响,造成重物坠落.

2,脱钩事故

解耦事故是指在吊钩上吊起重物、吊索或专用吊具造成的重物损失.解耦事故的主要原因是吊钩上没有吊钩装置;护目镜功能失效;吊装方法不当及吊钩因开口过大等原因而变形.

3、断绳事故

提升钢丝绳断裂的主要原因是提升钢丝绳超载和断裂;吊装限位开关故障导致电线断裂;斜吊索和对角线牵拉使绳索被切割和切割;由于长期使用,钢丝绳缺乏保养.造成疲劳变形、磨损等达到或超过仍在使用的报废标准及其他破损事故.

(1)施工现场设安全领导负责吊装过程中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事故的控制。

(2)发生事故时,安全领导要负责指挥立即救人。救人时应先排除危险,防止抢救时事故的再发生。

(3)遇到安全事故较大或人员受伤时,现场人员在组织自救的同时,应及时拨打急救中心电话“120”或公安指挥中心电话“110”求的外部支援;支援时必须讲明地点、基本情况、联系电话等详细情况,并派人到路上接警。

(4)将受伤人员及时转送医院进行紧急救护。

(5)将信息迅速传递给总公司;传递内容包括发生的时间、地点、部位、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已采取的应急措施等。

(6)总公司接到应急信息后应立即核实现场的处置情况,组织有关人员或应急队伍赶赴现场。

(7)应急队伍到达现场后,应服从现场指挥人员统一指挥,按分工要求进行疏散人员,抢救物质,尽可能减少生命财产损失,防止事故蔓延;可能对区域内外人群安全构成威胁时,必须对与事故应急救援无关的人员进行紧急疏散。

根据法律规定,发生交通事故,首先,应该及时报警,由交警部门及时处理并做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进行认定划分。

1.吊车和吊车司机都是租赁公司的,很大成度是租赁公司负全责或主责。因为租赁公司和司机必须具有资质,同时租赁公司有责任提供有资质的施索工负责指挥。

2.租赁公司无证据证明工地方有导致事故的违章行为时租赁公司负全责。

如果是在单位工作之时发生事故,单位负主要责任,司机次要责任,如果是自己的吊车,肯定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当然,也要根据发生事故时具体情况进行事故责任认定。

笔者认为吊车事故应纳入强险范围,理由如下:

1.小吊车作业事故纳入交强险符合赔偿范围。《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八条规定: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采取限额赔偿。据此,机动车在使用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就应适用交强险进行理赔。由于交强险属于 强制险种,其合同具体条款为固定内容,条款中未对“使用”的内涵及外延进行明确的说明。此外,双方也未对交强险的赔付范围作出特别约定,亦未明确指出该特种作业车辆需在通行时发生事故,才可作为赔付的标准。因此,原告“收支腿”的过程虽非通行状态,但事故发生时,机动车仍然属于使用状态,符合交强险保险赔偿范围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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