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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商场踩踏事故中受伤该如何索赔?小编分析如下:

发生踩踏事件该由谁负责任主要是根据承担的责任的大小和事件发生实际情况而定,在商场出现踩踏事件,商场肯定是属于主要责任,假如是有人故意踩踏的,那么踩踏人就是主要责任人,商场也会有附带责任,毕竟其具有管理责任和安全责任。

我国《侵权责任法》第37条规定商场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由此可见,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应承担侵权责任。从事件反映的情况来看,“双十二低价风暴”活动的组织者是某超市,该超市当然具有采取相关措施,保障参与者安全的义务,但该超市并未履行该义务,致使徐女士受伤,理应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一、顾客在商场摔伤的处理方法

1、迅速控制事态,第一时间通知负责人,商场组织人员查清发生原因,查看顾客伤情,视伤情轻重决定是否要送医院治疗,现场拍照留存。

2、物业公司根据顾客受伤情况通知保险公司(第三者责任险)进行赔付。

3、对设施上存在的隐患进行整改或完善,确保来店购物顾客的人身安全。

二、第三方的责任

根据实际情况判断过错大小,承担相应责任。若是因为商场未能提供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比如因为地面湿滑导致顾客摔倒,摔伤,则承担消费者人身安全责任;若消费者有过错的,可以适当减轻责任。

顾客在商场摔倒,商场承担侵权赔偿责任,但有一点前提那就是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如果商场能证明他们已经尽到一定的安全保障义务,比如已经尽到危险告知、安全保障措施、发生事故后积极救助和报警等,那么商场就不须承担赔偿责任。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作为从事经营活动场所的商店,对于顾客必须承担保障顾客安全的义务,如果疏于安全保障义务的行为导致了受害人的损害发生,其主观上具有过错,就必须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对每一个顾客做出了告知,这也就是法律里面的告知的权利和义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商场应当赔偿摔伤顾客的医药费。因为商场未进行地面保洁工作,没有采取防滑措施而导致顾客发生意外事故,这就是商场的过错,所以要承担部分责任,赔偿顾客损失。如果在商场采取了必要的措施,尽到照顾、保护顾客义务的情况下,发生摔倒跌伤事故,商场就没有过错,可以不赔偿。

商场等人流量较大的地方,商场应当对顾客的人身财产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依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顾客一旦在商场等公共场所摔伤,若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当顾客有证据证明是因为商场地面湿滑而导致摔倒受伤,那么基于商场管理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疏于管理未能发现并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并因此而造成身体损害或财产损失,则可向商场主张相应的赔偿责任。

在事发时应当注意保存及固定好相关的证据材料作为日后主张赔偿的依据,可以采取拍照、录音录像等手段收集证据,同时保留好就医过程中产生的相关票据、诊断证明等。当发生此类事件,商场管理人若有证据证明自身已经尽到了相关的安全保障义务,如在显著位置竖立了警示牌,告知并采取了相应的防护措施等,则可以相应地减轻或免除其赔偿责任。

顾客被商场货架砸伤怎么办?小编分析如下:

在超市被商品砸到主要看受伤的原因,是因为超市的安全问题还是个人原因。如果是前者,那么超市要付全部责任。因为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消费者在超市购物因超市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而受到伤害的,应赔偿消费者相关损失。

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在经营场所消费时,商场应当保证其人身安全财产安全不受侵犯。因商场未提供警示施工导致你人身健康受到侵害的,可以要求商场承担所有的医疗费用。但是其他的费用营养费,误工费等只能由双方协调解决。协调不成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另外,超市手扶电梯也存在着安全隐患,大家一定要小心哦,手扶电梯由于速度很慢,所以人们乘坐时往往很容易忽视它的危险性。实际上,手扶电梯运行的梯级与侧面不动的裙板、梯级出入口的梳齿之间存在间隙,扶手带与滑轨、扶手带出入口间也有间隙,若是使用或管理不当,都很容易造成伤害。当手扶梯因故障、超载等急停时,如果人们没有抓紧扶手,很容易向前冲特别是下行时,非常危险。小编提醒大家乘坐手扶电梯时也一定要依照正确的乘坐方法:握紧扶手、脚放在梯级的警示线以内,不要在手扶梯梯级上搬运货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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