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物 手机
佰佰安全网 > 佰佰知识 > 安全百科 > 环境污染 > 大件垃圾

什么是大件垃圾?小编总结如下:

按照《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及其评价标准》(CJJ/T102-2004)规定,我国将城市生活垃圾分为六类:可回收物、大件垃圾、可堆肥垃圾、可燃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按照《大件垃圾收集和利用技术要求》(GB/T25175-2010),大件垃圾是指重量超过5公斤,或体积大于0.2立方米,或长度超过1米,整体性强、需要拆解后再利用或处理的废弃物,包括废家用电器和家具等。大件垃圾应先进行无害化处理后再资源化利用,并与其他生活垃圾分开储存和分类收运。

记者走访后了解到,大件垃圾随意丢弃已成为了小区的卫生难题。其实,大部分市民也意识到随意弃置这些垃圾不好,但是像旧马桶、旧床垫这样的大件垃圾,实在不知道该扔到哪里去,所以只好趁人不注意或者在晚上偷偷扔到小区路边或垃圾桶旁,甚至扔进绿化带内。很多市民表示,如果有专门的机构能收走这些大型垃圾就好了。

目前大件垃圾处理面临着一系列问题:

1.小区收运体系如何建立,居民如何投放,谁来收运,运费谁来出?

2.政府配套政策怎么定?

3.处理场地问题如何解决?

4.资源化处理后的出路何在?

如何进行大件垃圾处理:

垃圾分选,历来是垃圾处理技术的瓶颈,不管是焚烧、填埋处理工艺,还是综合处理工艺,很多失败案例都是因为垃圾分选不彻底,导致下工序无法处理而使整条生产线都不能正常运行。城市生活垃圾“LJ”五化处理技术--垃圾分选系统,是该技术的核心,该系统通过垃圾均匀给料、大件垃圾自动分选系统、大件垃圾破碎系统、袋装垃圾自动破袋、大块有机物自动破碎系统、全封闭机械化风选系统、塑料水选系统、有机物高温高压水解水热氧化“热选”系统等工艺处理后,可将城市生活垃圾分选为:1:无机物类;2:砂土类;3:有机物类;4:不可回收可燃物类(若辅以简单人工分选,还可以分出硬质塑料、橡胶等);5:薄膜塑料类;6:铁磁物类;

近年来,随着人们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家具更新换代也日益频繁,城市居民装修房屋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以及一些大件的破旧家具成为居民垃圾处理的一大难题。今日小编走访市区部分小区了解到,大件垃圾如何处理成了很多市民头疼的事。

不少小区的角落、楼道、垃圾桶旁也成为大件垃圾的藏身之处。近日,梁女士发现小区内有个废弃的浴缸被随便丢弃在路边,另外,楼道有一个丢弃的鞋柜,这个鞋柜阻碍了消防通道,造成了一定的安全隐患。

城市建设局环卫处工作人员称:环卫部门一直在关注大件垃圾的处理,目前已有建筑垃圾处理点。市区内的废旧家具等大件垃圾,都是由环卫部门的工人人工破拆,再运入转运站处理。环卫部门已向市财政提交2016年关于建设大件垃圾处置点的预算,将对部分大件垃圾进行废物回收利用,其余垃圾进行合理处置,也将逐步完善大件垃圾的处理体系,避免此类垃圾随意丢弃的现象发生。

大件垃圾是指体积较大、整体性强,需要拆分再处理的废弃物品。包括废家用电器和家具等。按照《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及其评价标准》(CJJ/T102-2004)规定,我国将城市生活垃圾分为六类:可回收物、大件垃圾、可堆肥垃圾、可燃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

大件垃圾也可以回收,这一点上海的有关部门做的就比较不错,今年,黄埔区开展“垃圾减量源头控制,大件垃圾拆解处理,推进低值可回收物回收处理”专项治理工作,明确以废木材回收为突破口,带动其他低值可回收物回收处理工作展开。并要求街镇建立大件垃圾拆解及低值回收处理中心。目前,共有11个街道建立大件垃圾拆解及低值回收处理中心,而仅旧木材一项,3-10月就共分出废旧木材1429.7吨。

面对大件垃圾,一些居民要么不愿为清运埋单,要么嫌找人处理麻烦,于是选择天黑或没人看见的时候,将垃圾堆放到楼内通道或扔到小区角落、马路边,甚至丢到河内,这个时候合理的水就被污染了,所以大件垃圾会破坏生态。

首先,对于大件垃圾,很多居民都有处理的愿望,只是缺乏处理的渠道,一方面大件垃圾搬运困难,需要居民付出一定的运输成本;另一方面没有回收通道,想处理大件垃圾却不知道该怎么处理。

其次,企业回收缺乏热情,大件垃圾回收不仅成本昂贵,代价巨大,而且占用空间,更重要的是拆解也需要成本,这样的生意对很多回收企业来说,是无利可图的。因此,一些回收企业对大件垃圾回收,缺乏积极性,导致大件垃圾无人回收,如果政府能够对大件垃圾回收处理进行补贴,不仅可以减轻居民运输等处理成本压力,也能激励回收企业上门回收的积极性,可谓一举两得。因此,这就需要政府出台相关政策,对大件垃圾处理进行扶持补贴,做好相关引导,通过补贴刺激市场,激发市场活力。

  • 评论
  • 评论
以下网友言论不代表佰佰安全网观点 发表
为更好的为公众说明安全知识的重要性,本站引用了部分来源于网络的图片插图,无任何商业性目的。适用于《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六条“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向公众提供的作品中适当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之规定。如果权利人认为受到影响,请与我方联系,我方核实后立即删除。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