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物 手机
佰佰安全网 > 佰佰知识 > 安全百科 > 生活维权 > 二手房隐瞒凶宅

佰佰安全网小编了解到,若是因为房子的原主人隐瞒了房子属于凶宅的事实,而导致自己买到的房子属于凶宅,那么,购房者是可以要求退房的,“凶宅”是一种民间习俗,因人们的观念和风俗习惯,对住宅内发生的非正常死亡事件感到恐惧和忌讳,是客观存在的普遍现象。卖房者故意隐瞒这一事实构成欺诈,依据《合同法》第五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所签订的合同是可撤销的合同。买房者可以通过和卖房者协商处理,如果无法协商,那么可以请仲裁机构仲裁,或者起诉到人民法院。

目前我国法律法规并没有对这类“凶宅”进行明确的定义,“凶宅”的价格跟正常房子的价格确实会不一样,对房子价格有很大的影响。

法律虽然没有明文规定出卖方和地产中介必须出示有关房产所有信息的相关证明,但根据公序良俗原则和忠诚义务原则,出卖方和中介应把房屋曾发生的诸如凶杀案等影响个人购房的重要信息,作为出售信息主动告知给买房者。

首先还得先了解什么是“凶宅”。所谓的“凶宅”,多是指曾经发生过凶杀、自杀或其他恐怖、意外事件而造成重大人缘伤亡的住宅,发生过正常死亡、自然死亡等的住宅并不在其列。

在中国人的传统来看,凶宅的戾气太重,不适合人们居住,并认为,住在里面的人很可能会继续发生意外,而这种情况在现实生活中也的确出现过不少,更是加深了人们对此的认同。

从心理上来说,当一所房子发生过前面所说的恶性事件后,人们再住在这样的房子里,就很可能会感觉到不吉利,甚至是感觉到恐惧,因此,从习惯上和心理上来说,人们都普遍的认为凶宅不宜居住。

一般来说,现今在购买二手房的时候,房子原主人都有义务讲明此房是否凶宅,但现今不少人,为了让凶宅尽快卖出,以及卖出更高的价格,都特意隐瞒了房子属于凶宅的事实,因此,现今不少人在买下房子以后,才知道自己所买的房子属于凶宅,下面,就让我们回到原点:买二手房买到凶宅怎样维权?

佰佰安全网小编从相关李律师处了解到,“凶宅”是一种民间习俗,因人们的观念和风俗习惯,对住宅内发生的非正常死亡事件感到恐惧和忌讳,是客观存在的普遍现象。卖房者故意隐瞒这一事实构成欺诈,依据《合同法》第五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所签订的合同是可撤销的合同。

律师还表示,对于“凶宅”的忌讳不是封建迷信,而是一种民间习俗。“凶宅”问题的产生是和中国人根深蒂固的民俗文化有关。远古时代,生产力不发达,人们对于一些无法解释的自然现象产生崇拜和恐惧心理,慢慢地,这种心理演变成具体的、习惯性的具有象征意义的行为,如过年的祭祀、对某些行为的语言的避讳以及住房风水等,形成民俗文化。在这里,民间习俗作为一种千百年传袭下来的习俗和生活经验,已经深深进入了中国人的内心,是客观存在并有一定合理性的。

佰佰安全网小编了解到,若是因为房子的原主人隐瞒了房子属于凶宅的事实,而导致自己买到的房子属于凶宅,那么,购房者是可以要求退房的,“凶宅”是一种民间习俗,因人们的观念和风俗习惯,对住宅内发生的非正常死亡事件感到恐惧和忌讳,是客观存在的普遍现象。卖房者故意隐瞒这一事实构成欺诈,依据《合同法》第五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所签订的合同是可撤销的合同。买房者可以通过和卖房者协商处理,如果无法协商,那么可以请仲裁机构仲裁,或者起诉到人民法院。

目前我国法律法规并没有对这类“凶宅”进行明确的定义,“凶宅”的价格跟正常房子的价格确实会不一样,对房子价格有很大的影响。

法律虽然没有明文规定出卖方和地产中介必须出示有关房产所有信息的相关证明,但根据公序良俗原则和忠诚义务原则,出卖方和中介应把房屋曾发生的诸如凶杀案等影响个人购房的重要信息,作为出售信息主动告知给买房者。

  • 评论
  • 评论
以下网友言论不代表佰佰安全网观点 发表
为更好的为公众说明安全知识的重要性,本站引用了部分来源于网络的图片插图,无任何商业性目的。适用于《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六条“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向公众提供的作品中适当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之规定。如果权利人认为受到影响,请与我方联系,我方核实后立即删除。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