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理论上认为,整个建筑物的所有人或管理人有对自身周边环境的安全义务,这一点与人们有共同维护社会善良风俗义务是相似的。此种观点认为,坠物致人损害应由建筑物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负责。 二、在高空坠物致人损害中存在着两方不同的价值取向,如果主张唯一的行为主体承担责任,那么就是倾向于正义价值,忽视了秩序价值与安全价值;如果主张凡是可能行为人都要承担责任,那么就是强调了安全价值与秩序价值,回避了正义价值。 三、面对价值冲突,要尽可能平衡责任来确定不同主体应当承担的责任,可以最大程度实现法的价值,维护当事人的利益,以明确此类民事案件的民事责任主体。由此, 从维护公共秩序和公平(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出台之前,事故出现后,有的责任不明确,大多由政府对事故损害“买单”,这种职责不分的状况不利于业主履行安全管理责任。《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因从事高度危险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作业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高度危险作业的作业人是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具体到电梯这一高度危险活动中对于责任人的划分有其特殊性。因为在法律上,有四种不同的主体都与致害的...[详情]
铁路企业在交通事故中承担严格责任,有其法律上、伦理上及社会责任上的合理性。应当意识到,在列车提速的同时,企业的社会责任、相应法律保障亦应同时“提速”。 目前铁路交通事故处理主要依据《铁路法》第58规定:因铁路行车事故及其他铁路运营事故造成人身伤亡的,铁路运输企业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果人身伤亡是因不可抗力或者由于受害人自身的原因造成的,铁路运输企业不承担赔偿责任。违章通过平交...[详情]
现如今火车出行大家选择的最经济,最舒适的出行方式。所以大家肯定很想了解一些火车小知识,不知您是否知道铁路交通事故承担哪些法律责任,现...[详情]
狗咬人有什么法律责任?一般是狗主人承担民事责任。狗主人是指狗的饲养人或管理人。民事责任主要是赔偿损失,损失包括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详情]
上街区一男子因为乱停放机动车而导致一起交通事故发生,该男子薛某因此赔付了数万元的医疗费。近日,上街区交警大队对事故责任作出认定,民警提醒:因为乱停放引发交通事故要负法律责任。据上街区交警大队民警张锐介绍,10月17号6点30分,上街区薛某在金华路西侧非机动车道建业小区东门口违法停放豫A925H0小型轿车,尹某骑电动车载着房某,沿上街区金华路西侧非机动车道自南向北行驶至建业小区东门口时,与从建业小区门口出来向东行驶的许某驾驶的豫A9E56S小型普通客车在金华路西侧非机动车道相撞,造成尹某、房某受伤,两车损坏的交通事故。对此,不少市民认为,机动车乱停放实属不该,应该负一定的责任:...
这两天,因为一段视频,“职业假笑”迅速上了热门话题榜。视频的主角是宁波一高速公路收费站的收费员,因为在向驾驶员递出票据时露出了机械式的微笑,被车主拍上网,并引发了热烈讨论。网友拍的宁波收费员,称之为“职业假笑”。//公司调阅了两个月监控录像认为收费员工作总体表现不错//视频显示,“职业假笑”的拍摄时间是7月17日,一网友路过宁波某高速路收费站时所拍摄。据了解,这位收费员来自杭州...[详情]
1月16日消息,年终岁尾,朋友聚会多起来,喝酒助兴自然也少不了。佰佰安全网提醒,有4种情形的劝酒行为将承担法律责任。记者了解到,许多法院都办理过多起因劝酒引发的赔偿案件。男子聚餐成植物人,买单者被索赔30万前不久,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聚餐饮酒后其中一人脑出血致残的赔偿纠纷。原告妻子向当时聚餐邀请人和最终买单者索赔30余万。2014年3月14日晚,有人喊罗先生去一餐...[详情]
12月1日中午,在济南趵突泉景区,发生了令人无语的一幕,五名大妈摆出统一造型,另一游客负责拍照,记录下她们喷水的“精彩瞬间”。...[详情]
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局长邹首民在约谈中要求,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务必对此予以高度重视,督促平舆县人民政府对辖区内不符合产业政策的皮革企业...[详情]